[实用新型]化妆品容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0337162.2 | 申请日: | 2019-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501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0 |
发明(设计)人: | 谢豪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川禾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11/24 | 分类号: | A45C11/24;A45C13/02;A45C15/04;A45C15/00 |
代理公司: | 31288 上海宣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刘君 |
地址: | 201611 上海市松江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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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置物抽屉 装置主体 眼影 端盖 笔盒 本实用新型 插销 镜子 眼影笔 插孔 前盖 色盘 把手 化妆品容器 抽屉底板 装置结构 便利性 化妆 化妆品 摆放 保证 | ||
1.一种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装置主体、装置端盖、插孔、插销、镜子、眼影色盘、眼影笔、眼影笔盒、置物抽屉前盖、把手、置物抽屉,装置端盖的一端与装置主体相连,插孔位于装置端盖上,插销的一端与装置主体相连,镜子位于装置端盖上,眼影色盘的一端与装置主体相连,眼影笔位于眼影笔盒上,眼影笔盒的一端与装置主体相连,置物抽屉前盖的一端与置物抽屉相连,把手的一端与置物抽屉相连,置物抽屉位于装置主体内部,其中:
置物抽屉包括抽屉底板、隐形眼镜盒、粉扑盒、滑动杆、乳液混合盘、口红盒、眼线笔盒,隐形眼镜盒的一端与抽屉底板相连,粉扑盒的一端与抽屉底板相连且位于隐形眼镜盒的下方,滑动杆位于抽屉底板的两侧,乳液混合盘的一端与抽屉底板相连,口红盒的一端与抽屉底板相连,眼线笔盒的一端与抽屉底板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主体上设有印花图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主体上设有滑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抽屉内设有镊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抽屉内设有卸妆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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