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0413060.4 | 申请日: | 2019-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8059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7 |
发明(设计)人: | 张世杰;杨华;赵航;赵振斌;邓松;陈林峰;孙国华;尉志文;刘士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11246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任苇 |
地址: | 100036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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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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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包括机壳、底板、球机摄像头和电源机构,机壳的底部设置有底板,电源机构设置在机壳的内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控制机构、无线通讯模块和GPS模块,控制机构内分别与无线通讯模块和GPS模块连接,球机摄像头通过云台安装在机壳上,球机摄像头与无线通讯模块无线连接,云台与控制机构连接;所述底板的材质为磁性材料;还包括支架,支架分别与机壳的两侧可分离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为4G模块、WIFI模块和蓝牙模块任意一种以上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通话耳机,可通话耳机设置在机壳的内部,可通话耳机与无线通讯模块无线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SD卡读写模块,SD卡读写模块与控制机构连接,SD卡读写模块还与球机摄像机电性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的材质为铝镁合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视频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机构包括锂电池和外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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