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415529.8 | 申请日: | 2019-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91618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0 |
发明(设计)人: | 齐保闯;贾琳;何艳;徐显春;郎颖;倪红;钟涛;魏立;李艳超;唐强;余启碧;盛冬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92 | 分类号: | A61B17/92 |
代理公司: | 53116 昆明知道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代理人: | 谢乔良;张玉 |
地址: | 644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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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本实用新型 取出部 取出杆 断钉 支腿 断钉取出装置 记忆合金材料 左右对称设置 股骨髓内钉 分开形成 伤口感染 手术创伤 齿钩 压合 | ||
1.一种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由记忆合金材料压合而成的取出杆(1),所述取出杆(1)前端分开形成断钉取出部(2),所述断钉取出部包括左右对称设置的两个支腿(201),所述支腿(201)前端均设置齿钩(20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记忆合金材料为镍钦记忆合金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取出杆(1)的尾端设置尾孔(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取出杆(1)为圆柱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圆柱体的直径为1.5-3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腿(201)与取出杆(1)呈自然弧形过渡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两个支腿(201)之间开口角度为30-60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两个支腿(201)之间开口角度为45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腿(201)的厚度由取出杆(1)过渡部向前端逐渐降低。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股骨髓内钉的断钉取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腿(201)前端厚度为0.6-1.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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