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灭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507437.2 | 申请日: | 2019-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985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9 |
发明(设计)人: | 马骏东;吴禹宸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骏东;吴禹宸 |
主分类号: | A62C31/00 | 分类号: | A62C31/00;A62C31/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宝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03 | 代理人: | 张弘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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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灭火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灭火装置,用于高楼灭火,包括可以搭在高楼上的滑轨,滑轨搭在高楼上的点形成支点,滑轨上设置有滑块,通过滑块连接有滑轮机构,地面的灭火剂通过滑轮机构被提升至高空;所述滑轨、滑块通过提升装置被带到高空并将滑轨搭在支点上。本实用新型由于提升装置与滑轨及楼体形成了一个力臂较大的省力杠杆,所以载机可以轻松地支撑住水带和水的重量。在完成任务后,停止供水,无人机排空水带中的水,然后后移滑块,松开与楼的连接,在这之后就可以降落了。本实用新型在应对高楼失火时可行性较高,成本低,作业效率高,在执行高楼灭火任务时可以多架联合作业,这样就可以确保所有的失火点都能够被覆盖到。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对高空进行灭火的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死亡2000多人,伤残3000~4000人,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10多亿元。如何快速灭火以减少人员与财产的损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高楼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和扑救难度大的特点,由于高楼结构复杂、人员密集,一旦失火难以控制和逃离。我国现有的消防装备主要是消防水罐车,其喷水远射能力仅为8层楼高,用于登高救援的装备主要是消防云梯车,其举高救援能力约为50米,相当于高楼的十五层,对于更高的高楼火灾来说,这些消防救援装备只能是“望楼兴叹”。因此,高楼火灾的有效救援和应急逃生,已经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解决高楼火灾的应急救援技术难题,迫在眉睫。
据悉,我国只有北京、广州等极少数的大城市装配有极小数量的超高消防设施。例如2013年广州越秀“12.15”大火虽然使用了78米的高喷车,但是由于交通管制和围观群众等影响,一时间进入不了火灾现场,在火灾发生约七八个小时后,这部78米的高喷车才迟迟投入使用。
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灭火方式包括: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化学抑制灭火四种。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缺少可燃物质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可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和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体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减少和终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燃烧就停止了。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
4、化学抑制灭火法: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使之参与燃烧的化学反应,从而使燃烧停止。
以上四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高楼失火。
隔离法是肯定无法实现的,一旦使用即意味着放弃失火区域内的人员,同时楼内可燃物多,不可能完全隔离。
窒息法在面对高楼灭火时也有一定局限性,这一方法会降低失火区域内的氧气含量,所以这会导致失火区域内的人员窒息死亡,只能保住建筑物。显然,这一方法只能用于一些无人居住的高楼,无法用于居民楼灭火,但可惜的是火灾大都发生在居民楼中。
化学抑制灭火法也很难实现,主要原因为:居民楼中的可燃物种类多,分布位置不确定,难以确定某一位置该用何种化学灭火剂。
冷却法在原理上是可行的,通过降低失火区域温度从而使温度低于可燃物着火点,最大程度保护失火区域内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保住建筑物,但是这一方法有着致命弱点。要想将灭火剂喷入失火区域,就只能靠消防车,而消防车有效作业高度集中在20米到35米之间,这一高度无法满足高楼灭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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