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声科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0552047.7 | 申请日: | 2019-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3320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7 |
发明(设计)人: | 周晓凌;黄玉丹;周遵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晓凌 |
主分类号: | A61M11/00 | 分类号: | A61M11/00;A61M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何志欣;侯越玲 |
地址: | 5517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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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声 雾化器 | ||
1.一种超声科雾化器,至少包括装置主体(1)和雾化装置(2),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化装置(2)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上,所述雾化装置(2)通过连接管(11)与呼吸面罩(3)连接,所述雾化装置(2)设置有带有密封膜(71)的储液腔(7),其中:
所述呼吸面罩(3)至少包括吸入部(31)和呼出部(32),在面罩气压P2小于雾化装置气压P1的情况下,所述吸入部(31)连通所述连接管(11)且所述呼出部(32)关闭,并且
所述密封膜(71)在所述雾化装置气压P1降低的情况下开启且所述储液腔(7)内的药液由所述储液腔(7)传输至所述雾化装置(2)内并产生雾化气体,
所述雾化气体在所述面罩气压P2小于所述雾化装置气压P1的情况下由所述雾化装置(2)传输至所述呼吸面罩(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出部(32)至少包括第一壳体(41)、第一滑块(42)和第一气体通道(43),
在所述面罩气压P2大于大气压P3的情况下,所述第一气体通道(43)按照所述第一滑块(42)滑动的方式与外界大气连通并形成呼吸废气呼出通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入部(31)至少包括第二壳体(51)、第二滑块(52)和第二气体通道(53),
在雾化装置(2)产生雾化气体且所述面罩气压P2小于所述雾化装置气压P1的情况下,所述第二气体通道(53)按照所述第二滑块(52)滑动的方式与所述连接管(11)连通并形成雾化气体吸入通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出部(32) 和所述吸入部(31)还均设置有滤网(6)。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面罩(3)至少包括绑带(33)和口罩部(34),
在所述呼吸面罩(3)固定于患者面部的情况下,所述绑带(33)设置于所述呼吸面罩(3)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部(34)至少包括由多层非织造布构成的至少一个袋式折(3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部(34)还包括海绵条(36),所述海绵条(36)设置于所述口罩部(34)远离所述吸入部(31)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装置(2)至少包括雾化杯(21)、超声发生器(22)和刻度线(23),
所述雾化杯(21)与所述连接管(11)连接,远离所述连接管(11)的所述雾化杯(21)的一端设置有所述超声发生器(22)。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主体(1)还设置有用于方便手持的提手(1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超声科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杯(21)与所述装置主体(1)彼此之间可拆卸连接,
在完成雾化治疗的情况下,所述雾化杯(21)能够与所述装置主体(1)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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