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囱及烟气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0569012.4 | 申请日: | 2019-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1876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28 |
发明(设计)人: | 邵松;陆晓静;陆波;张顕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切尔石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J15/06 | 分类号: | F23J15/06;F23J15/08;F23J13/00;F28B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联创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64 | 代理人: | 江平国;康秀敏 |
地址: | 201104 上海市徐汇***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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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囱 烟气 处理 系统 | ||
1.一种烟囱,包括防护层(1)、排烟管(2),所述排烟管(2)具有第二通道(4),所述防护层(1)环绕设置在排烟管(2)的外侧,且排烟管(2)与防护层(1)之间设置第一通道(3),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层(1)为空腔结构,所述排烟管(2)以及所述排烟管(2)的出口均设置在防护层(1)的空腔中,且所述排烟管(2)的出口低于防护层(1)的出口;所述排烟管(2)的出口与防护层(1)的出口之间形成混流区(5),第一通道(3)、第二通道(4)均与混流区(5)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包括限流装置,所述限流装置与防护层(1)的出口连接,所述限流装置上设置有排气通道(11),所述排气通道(11)与混流区(5)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流装置包括限流件(9)、排气管(10),所述限流件(9)与防护层(1)的出口密封连接,所述排气管(10)具有排气通道(11),所述排气管(10)与限流件(9)连接,且所述排气管(10)完全贯穿限流件(9),所述排气通道(11)分别与大气、混流区(5)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流件(9)在靠近混流区(5)的一侧上设置第一扰流部(901),所述第一扰流部(901)具有弧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流件(9)上设置有回流通路(902),所述回流通路(902)与混流区(5)连通,所述排气管(10)上设置有回流管(12),所述回流管(12)与排气通道(11)连通,所述回流通路(902)与回流管(12)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流管(12)贯穿排气管(10)的管壁,且回流管(12)由上向下延伸,所述回流通路(902)内设置第二扰流部(903),所述第二扰流部(903)具有弧面结构;所述第二扰流部(903)的弧面与回流管(12)的延伸方向相切。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流件(9)与排气管(10)一体成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底部或者所述防护层(1)上设置有进气口(8),所述进气口(8)与第一通道(3)连通;
所述排烟管(2)上设置有进气管(7),所述进气管(7)具有进气通道(701),所述进气通道(701)与第二通道(4)连通。
9.一种烟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处理系统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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