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920611173.5 | 申请日: | 2019-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88307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03 |
发明(设计)人: | 谭政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拓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37245 济南鼎信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曹玉琳 |
地址: | 523750 广东省东莞市黄***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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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仓 连接管 本实用新型 储油仓 电子烟 体内 一次性电子烟 蓄电池 产品使用 电量补充 壳体顶部 壳体内部 衰减损耗 充电口 出烟口 间接性 可充电 雾化仓 壳体 电量 发热 穿过 | ||
1.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顶部设有出烟口(2),所述壳体(1)内设有储油仓(3),所述壳体(1)内设有连接管(4),所述连接管(4)穿过储油仓(3)并在连接管(4)的端部设有发热雾化仓(5),所述壳体(1)内部设有电池仓(6),所述电池仓(6)内设有蓄电池,所述电池仓(6)底部设有充电口(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充电口(7)为USB-B充电口(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充电口(7)为TYPE-C充电口(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充电口(7)为Lightning充电口(7)。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壳体(1)包括上部壳体(8)和下部壳体(9),所述出烟口(2)位于上部壳体(8),所述上部壳体(8)与下部壳体(9)之间设有防脱结构,所述防脱结构包括设置在上部壳体(8)的侧壁上靠近出烟口(2)位置处的限位卡槽(10),所述下部壳体(9)的靠近上部壳体(8)的一端设有与上部壳体(8)相适应的连接板(11),所述连接板(11)的靠近上部壳体(8)的一侧设有与限位卡槽(10)相适应的限位凸起(12),所述限位凸起(12)能放入限位卡槽(10)内,所述储油仓(3)从上部壳体(8)向下部壳体(9)方向延伸,所述电池仓(6)设置在下部壳体(9)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壳体(1)内靠近出烟口(2)位置处设有冷凝回流收集仓(13),所述冷凝回流收集仓(13)内设有吸附海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蓄电池为锂电池。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是:所述壳体(1)底部设有气动开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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