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及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效
申请号: | 201920671781.5 | 申请日: | 2019-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663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0 |
发明(设计)人: | 吕洋;张健国;洪德裕;黄于珉;何江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赛默飞世尔(上海)仪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0/68 | 分类号: | G01N30/68;G01N30/2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江漪 |
地址: | 201206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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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火焰 离子化 检测器 挥发性 有机物 分析 | ||
1.一种火焰离子化检测器(100),所述火焰离子化检测器(100)包括检测器本体,在所述检测器本体内部布置有燃烧室,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检测器本体的内壁上开有通向外部的排放口,在所述燃烧室中经燃烧的气体经由所述排放口被排出所述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中,所述排放口在所述检测器本体的径向方向上与所述火焰离子化检测器(100)的中心是偏心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器本体包括位于其顶部的上盖(106),所述排放口设置成从所述上盖的内壁延伸到所述上盖(106)之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点火器(150),所述点火器设置在所述上盖(106)上。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器本体构造有圆形横截面。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盖(106)上安装有与所述排放口连通的排放管路(170),所述排放管路(170)从所述上盖(106)起向远离所述火焰离子化检测器(100)的方向延伸。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管路(170)包括从所述上盖(106)起向上延伸的第一段和从所述第一段弯折出的第二段,其中,所述第二段从水平面向下成一角度定向,以形成一泄水坡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为竖直向上定向,而所述第二段从所述第一段弯折大于90度。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上部周围还罩有上遮罩(300),所述上遮罩(300)的尺寸设计成至少罩住所述排放管路(170)的所述第一段和至少一部分的所述第二段。
9.一种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包括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火焰离子化检测器(100),其容纳于所述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的箱体内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盖上安装有与所述排放口连通的排放管路(170),所述箱体上开有用于接纳所述排放管路(170)的孔,以使得所述排放管路(170)从所述火焰离子化检测器(100)起向外延伸到所述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的所述箱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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