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696167.4 | 申请日: | 2019-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5991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0 |
发明(设计)人: | 马振方;张光学;王进卿;詹明秀;池作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计量大学 |
主分类号: | B06B1/20 | 分类号: | B06B1/20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张贵宾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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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排气 进行 二次 利用 气动 高强 声波 发生 装置 | ||
1.一种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共振腔体、流体通道、初级谐振腔和n个排气谐振腔,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所述流体通道与共振腔体固定连接,并由共振腔体外部延伸至共振腔体内部;初级谐振腔和排气谐振腔均位于共振腔体内;所述流体通道、初级谐振腔和排气谐振腔自上而下分布并通过中心杆连为一体;所述流体通道底部设有初级谐振腔进气缝,所述初级谐振腔底部设有第一排气谐振腔进气缝;第一排气谐振腔进气缝的面积为初级谐振腔进气缝面积的60%~9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排气谐振腔包括自上而下分布的第一排气谐振腔、第k排气谐振腔……、第n排气谐振腔,k为大于1小于n的自然数;第一排气谐振腔的深度为初级谐振腔深度的50~80%,第k排气谐振腔的深度为其上一级排气谐振腔深度的50~80%;第一排气谐振腔底部设有第二排气谐振腔进气缝,第k排气谐振腔底部设有第k+1排气谐振腔进气缝;最底部的排气谐振腔上不设置进气缝。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谐振腔包括自上而下分布的第一排气谐振腔和第二排气谐振腔;所述第一排气谐振腔底部设有第二排气谐振腔进气缝;所述第二排气谐振腔进气缝的面积为第一排气谐振腔进气缝面积的60%~90%;所述第二排气谐振腔的深度为第一排气谐振腔深度的50%~8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振腔体呈截面为双曲线的号角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谐振腔和排气谐振腔均呈圆筒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谐振腔的内径和深度比为1:1~1:3。
7.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谐振腔进气缝、排气谐振腔进气缝均为环状气缝。
8.如权利要求7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谐振腔进气缝的宽度为1~2 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内壁固定设置中心杆连接盘,所述中心杆连接盘与流体通道内壁形成流体通孔;中心杆与中心杆连接盘螺纹连接;中心杆与流体通道之间形成环形的初级谐振腔进气缝。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可对排气进行二次利用的气动高强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包括带有初级谐振腔进气缝的底面;所述中心杆与设置在流体通道底面上的螺纹孔螺纹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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