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726324.1 | 申请日: | 2019-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8452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7 |
发明(设计)人: | 贺立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麦斯莫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9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张艳美;莫建林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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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电子 吸烟 装置 | ||
1.一种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包括电子吸烟器及供能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吸烟器设有第一固定件和定位件,所述供能装置设有第二固定件以及与所述定位件配合的配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之间具有相互吸引力,当所述电子吸烟器相对所述供能装置正向安装时,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相对以吸附,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相对以配合,所述电子吸烟器正常安装于所述供能装置上;当所述电子吸烟器相对所述供能装置反向安装时,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不配合,所述电子吸烟器退出所述供能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中一者为第一磁体,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中的另一者为第二磁体,所述第一磁体与所述第二磁体相对的一端的磁极相反且相互吸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中一者为第一磁体,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中的另一者为磁性金属,所述第一磁体与所述磁性金属相互吸引。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中一者为第三磁体,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中的另一者为第四磁体,所述第三磁体与所述第四磁体相对的一端的磁极相反且相互吸引;位于同一装置上的两磁体的磁极相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为第三磁体,所述配定件为磁性金属,所述第三磁体与所述磁性金属相互吸引。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中一者为卡合凹,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中的另一者为卡合凸,所述卡合凹与所述卡合凸相互卡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能装置具有用于容置所述电子吸烟器的容置槽,所述容置槽设有伸向所述电子吸烟器的充电柱,所述电子吸烟器具有与所述充电柱配合的充电孔,借由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相互吸引以及所述定位件与所述配定件相互配合,使得所述充电柱对准所述充电孔并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的底壁向外延伸形成凸台,所述充电柱位于所述凸台上,所述电子吸烟器向内凹陷形成与所述凸台配合的凹槽,所述充电孔位于所述凹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的高度小于凹槽的深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与所述凹槽的横截面为椭圆形或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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