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厂主厂房有效
申请号: | 201920728869.6 | 申请日: | 2019-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139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9 |
发明(设计)人: | 高峰;李大为;李毅;王树民;宋畅;刘志江;陈寅彪;严志坚;温新宇;崔光岚;刘建海;崔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蒋爱花;李健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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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厂主 厂房 | ||
1.一种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厂主厂房包括距离地面的高度为60-70m的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以及位于所述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上方的厂房顶,所述厂房顶朝向所述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的一侧设置有行车轨道以及能够在所述行车轨道上行走并用于共同吊装汽轮发电机组的发电机定子的两台吊装机(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厂房顶距离地面高度为80-90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厂主厂房包括主框架结构,所述主框架结构包括由多个间隔设置的横梁(2)和多个间隔设置的纵梁(3)垂直交叉形成的转运层框架结构及支撑在所述转运层框架结构下方的支撑柱(4),所述支撑柱(4)设置在所述横梁(2)和所述纵梁(3)垂直交叉的位置;
所述转运层框架结构为所述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的框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4)设置有沿纵向排列的三排,三排所述支撑柱(4)包括位于中间的一排中间支撑柱(41)和位于两侧的两排外墙支撑柱(42);
所述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上设置有检修孔(5),所述检修孔(5)位于所述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沿纵向方向的一端且在所述中间支撑柱(41)和一排所述外墙支撑柱(42)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轮发电机转运层(1)的中间部位设置有支撑所述汽轮发电机组(10)的支撑座(9),所述支撑座(9)设置为使得所述汽轮发电机组(10)的轴线与所述中间支撑柱(41)的排列方向一致;
所述吊装机(20)的行车轨迹设置为,从所述检修孔(5)沿横向延伸到所述汽轮发电机组(10)的轴线,然后沿所述汽轮发电机组(10)的轴线纵向延伸到所述汽轮发电机组(10)的安装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检修孔(5)为矩形口,所述检修孔(5)的横向尺寸为12m-14m,纵向尺寸为18m-20m。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检修孔(5)为矩形口,所述检修孔(5)由沿纵向间隔的三个支撑柱(4)限定的纵向边缘和由沿横向间隔的两个支撑柱(4)所限定的横向边缘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边缘上设置有与所述横梁(2)和至少一个所述支撑柱(4)固定在一起的横向剪力墙(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检修孔(5)的纵向边缘上设置与所述纵梁(3)和至少一个所述支撑柱(4)连接在一起的纵向剪力墙(7)。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厂主厂房,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横向剪力墙(6)和至少一个所述纵向剪力墙(7)一体连接形成为L型剪力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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