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有效
申请号: | 201920819986.3 | 申请日: | 2019-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296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王俊蛟 | 申请(专利权)人: | 漳州市龙文区恒润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11/00 | 分类号: | A45B11/00;A45B25/28;A45B25/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权智天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38 | 代理人: | 李海燕 |
地址: | 363000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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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设有 防水 雨伞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该设有防水袋的雨伞主要由:伞面、伞架、伸缩杆、伞把以及防水袋组合而成,所述伞把设置在所述伸缩杆的底端,所述伞架通过套管与所述伸缩杆活动连接,所述伞面设置在所述伞架上,所述防水袋设置在所述伞面朝伸缩杆的一面;且不会被雨水弄湿;伞在收合后,防水袋在伞的外侧,这样只要将防水袋倒翻,就能盖住伞的末端部分,雨水就都被封在伞面内;且由于收伞后原来有雨水的外侧伞面变成在内侧,原来没有雨水的内侧伞面变成在伞的外侧,加上防水袋套住伞的末端,被锁在内侧的雨水就不会流出,彻底解决了收伞后雨水外流弄湿所触及的物体、地板及旁人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雨具,特别涉及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
背景技术
目前现在所有的雨伞不管是正向的还是反向的,都存在着伞上面的雨水外流弄湿地板、车内地板和座椅、在乘车时因拥挤而弄脏别人等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该设有防水袋的雨伞主要由:伞面、伞架、伸缩杆、伞把以及防水袋组合而成,所述伞把设置在所述伸缩杆的底端,所述伞架通过套管与所述伸缩杆活动连接,所述伞面设置在所述伞架上,所述防水袋设置在所述伞面朝伸缩杆的一面。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防水袋为一个有弹性的防水的袋子。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防水袋的底边固定在所述伞面的边沿或其它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可以解决雨伞收伞后雨水的收纳问题,防水袋设置在伞面内侧,伞在打开时不影响伞的外观;伞在收合后,小袋子在伞的外侧,这样只要将防水袋倒翻,就能盖住伞的末端部分,雨水就都被封在伞面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设有防水袋的雨伞收起后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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