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859833.1 | 申请日: | 2019-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91198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07 |
发明(设计)人: | 范国富;陈弘达;蔡宗其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11100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丽华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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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控 镜头装置 摄影单元 辨识区 指纹辨识结构 电子装置 投影区域 摄像 指纹辨识区域 处理单元 电性连接 间隔设置 指纹辨识 复数 覆盖 | ||
1.一种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触控萤幕,定义该触控萤幕的部分区域为一辨识区,该触控萤幕供以手指于其上进行触控;
一摄影单元,设于该触控萤幕的辨识区下方,该摄影单元包括彼此间隔设置的复数镜头装置,该些镜头装置朝向该触控萤幕且该些镜头装置的摄像范围于该触控萤幕上的投影区域彼此部分重叠,使该辨识区被该些镜头装置的摄像范围于该触控萤幕上的投影区域所覆盖;
一处理单元,与该触控萤幕及该摄影单元电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辨识区的面积至少大于手指按压面积的两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摄影单元还包括一座体,该些镜头装置设置于该座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由各该镜头装置的侧面观察时,其摄像范围的两侧边界夹角介于110度至130度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定义各该镜头装置的摄像范围于该触控萤幕上的投影区域直径为D1,由任二相邻的该镜头装置的侧面观察时,定义该二镜头装置的摄像范围于该触控萤幕上的投影区域重叠区域的宽度为D2,D2为D1的0.3倍以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D2为D1的0.4倍以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沿该触控萤幕的表面定义彼此垂直的一纵向方向与一横向方向,该摄影单元沿该纵向方向与该横向方向上分别具有复数该镜头装置。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指纹辨识结构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座体与该镜头装置的总高度概小于或等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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