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趣味童伞有效
申请号: | 201920886225.X | 申请日: | 2019-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962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9 |
发明(设计)人: | 王亚婉;郭雅萍;杨小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优安纳伞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9/02 | 分类号: | A45B9/02;A45B3/00;A45B25/0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1 | 代理人: | 谢世玉 |
地址: | 3622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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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趣味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趣味童伞,结合了传统玩具“剑玉”的特色,将其造型和伞柄结合,使儿童在携带伞的同时也能用伞进行娱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玩耍时儿童通过把连接有连接绳的球体抛到伞柄末端的球面凹陷部上,该娱乐方式可训练儿童眼手协调能力和帮助儿童注意力集中,操作简单又不失趣味。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趣味童伞,其结合儿童玩耍的天性,满足儿童的需求,使儿童在携带伞的同时也能将伞作为娱乐的工具,增添趣味,使用操作简单,更能被儿童喜爱和接受,且结构安全无危害,使家长更放心,实用性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趣味童伞。
背景技术
伞,是一种遮阳或遮雨的工具,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现有的儿童伞,功能都比较单一,只适用于遮雨或遮阳,缺乏趣味,市面上缺少适于儿童使用玩耍的伞,儿童常常因为乏味而忘记携带伞具或排斥携带伞具,给家长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有鉴于此,本设计人针对上述结构设计上未臻完善所导致的诸多缺失及不便,而深入构思,且积极研究改良试做而开发设计出本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趣味童伞,其结合儿童玩耍的天性,满足儿童的需求,使儿童在携带伞的同时也能将伞作为娱乐的工具,增添趣味,使用操作简单,更能被儿童喜爱和接受,且结构安全无危害,使家长更放心,实用性强。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趣味童伞,包括伞柄和可贴靠于伞柄末端的球体;所述伞柄末端成型有可供球体搭设的球面凹陷部,通过一连接绳将所述球面凹陷部与所述球体连接在一起。
所述伞柄具有固定部和翻折部,所述翻折部的一端转动枢接于所述固定部,另一端成型所述球面凹陷部。
所述翻转部由与固定部枢接一端向成型所述球面凹陷部一端呈渐扩设置。
所述连接绳固定连接于所述球面凹陷部的中心位置。
所述伞柄内设置有一用于卷收连接绳的卷绳机构,且所述伞柄外设有控制卷绳机构收绳的控制按钮。
所述伞柄和所述球体之间设有固定结构。
所述固定结构包括有设置于所述球体上的凸起或凹槽和设置于所述伞柄上且与凸起卡合的凹槽或卡置于凹槽的凸起。
还包括有用于收纳伞具的防滑伞套。
所述伞柄上还设有GPS定位器。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趣味童伞,结合了传统玩具“剑玉”的特色,将其造型和伞柄结合,使儿童在携带伞的同时也能用伞进行娱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玩耍时儿童通过把连接有连接绳的球体抛到伞柄末端的球面凹陷部上,该娱乐方式可训练儿童眼手协调能力和帮助儿童注意力集中,操作简单又不失趣味。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趣味童伞,其结合儿童玩耍的天性,满足儿童的需求,使儿童在携带伞的同时也能将伞作为娱乐的工具,增添趣味,使用操作简单,更能被儿童喜爱和接受,且结构安全无危害,使家长更放心,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未使用状态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使用状态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使用状态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1-伞柄
11-固定部 12-翻折部 121-球面凹陷部 122-卷绳机构
13-控制按钮
2-球体 3-连接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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