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筋同轴搭接结构及钢筋接头加工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01334.4 | 申请日: | 2019-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054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4 |
发明(设计)人: | 吴政;鞠其凤;周全胜;刘质;张攀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F1/00 | 分类号: | B21F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杨长青 |
地址: | 610072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筋 同轴 结构 接头 加工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钢筋同轴搭接结构及钢筋接头加工装置,涉及钢筋混凝土领域,解决钢筋常规搭接误差大,接头处不能保证两根钢筋位于同一轴线上的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钢筋同轴搭接结构,包括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第一钢筋的连接端依次设置弯折段和平直段,平直段位于端头,平直段轴线和第一钢筋主轴线相互平行;第二钢筋的连接端呈平直状或与第一钢筋的连接端结构相同,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相互搭接,第一钢筋主轴线和第二钢筋主轴线位于同一直线上。钢筋接头加工装置,用于对前述“钢筋搭接结构”的钢筋进行弯折加工,包括加工平台和弯折操作杆。本实用新型可保证钢筋搭接后位于同一轴线上,保证钢筋搭接误差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筋混凝土领域,具体是一种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同轴搭接结构,以及加工钢筋接头的简易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对主要受力钢筋的位置要求比较严格。例如,如对于二个以上排距的受力钢筋,其规范允许误差仅为±5mm,同排梁板的误差要求为±10mm,对于梁、柱和壳状混凝土保护层的受力钢筋安装误差要求在±3mm(GB50204)。
钢筋常规的搭接方式,如图1所示,第一钢筋1和第二钢筋2的接头直接搭接。若钢筋的直径为d,则钢筋搭接误差无可避免的也为d,该误差难免会超出规范要求,而且可能造成钢筋应力集中、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过小和混凝土耐久性降低的问题,影响钢筋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对厚度比较薄的结构、混凝土保护层比较小的结构或钢筋比较密集的结构,钢筋搭接误差对钢筋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具有重大的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首先提供一种钢筋同轴搭接结构,解决钢筋常规搭接误差大,接头处不能保证两根钢筋位于同一轴线上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钢筋同轴搭接结构,包括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其中第一钢筋的连接端依次设置弯折段和平直段,平直段位于端头,平直段轴线和第一钢筋主轴线相互平行;
第二钢筋的连接端呈平直状或与第一钢筋的连接端结构相同,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相互搭接,并且第一钢筋主轴线和第二钢筋主轴线位于同一直线上。
具体的,所述第二钢筋的连接端和第一钢筋的连接端结构相同,第一钢筋的平直段轴线和第一钢筋主轴线之间的距离与第一钢筋的直径相等,第一钢筋的弯折段和第二钢筋的弯折段相互搭接。
具体的:所述第一钢筋的平直段轴线和第一钢筋主轴线之间的距离与第一钢筋的直径相等,第二钢筋呈平直状并与第一钢筋的平直段搭接。
具体的:所述第一钢筋的平直段在第一钢筋主要轴线上的长度为第一钢筋直径的2.5~ 6.0倍,第一钢筋的弯折段轴线与第一钢筋主轴形成钝角。进一步的是:所述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的搭接部分的外侧绑扎连接。
本实用新型钢筋同轴搭接结构的有益效果是:钢筋同轴搭接结构提供了一种简捷的钢筋绑扎连接方式,使搭接的第一钢筋主轴线和第二钢筋主轴线位于同一条直线上,显著减小搭接误差,使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的施工精度大大提高,可完全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钢筋同轴搭接结构可避免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由于搭接误差可能造成的应力集中问题,避免钢筋的搭接误差导致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过小和混凝土耐久性降低的缺陷,提高钢筋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钢筋同轴搭接结构对厚度比较薄的结构、混凝土保护层比较小的结构或者钢筋比较密集的结构效果明显,且具有重要意义。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钢筋接头加工简易装置,用于加工上述钢筋同轴搭接结构的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钢筋接头加工装置,包括加工平台和弯折操作杆,加工平台包括基底、限位筋和垫板,限位筋的两端固定于基底内,限位筋在基底上表面形成顶部为锐角的固定环,限位筋的一侧放置垫板,垫板的高度低于固定环顶部的高度,垫板的顶面和限位筋之间形成钢筋固定孔;弯折操作杆的端头的侧设置至少一个钢筋卡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901334.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