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吸嘴及具有该吸嘴的电子烟烟弹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920914796.X 申请日: 2019-06-14
公开(公告)号: CN210538900U 公开(公告)日: 2020-05-19
发明(设计)人: 赵旭;刘焯明;蔡岱林 申请(专利权)人: 徕米雾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24F40/10 分类号: A24F40/10;A24F40/40
代理公司: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代理人: 冯筠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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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电子 烟吸嘴 具有 烟烟弹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电子烟吸嘴,设置于电子烟烟弹的雾化加热芯装置主体的上端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吸嘴包括有吸嘴主体,所述吸嘴主体包括吸嘴部及空腔体,所述吸嘴部位于所述吸嘴主体的上端部且设置于所述空腔体的上方,所述空腔体为两端开口结构,其设置于所述吸嘴部及雾化加热芯装置主体之间,并与所述吸嘴部及雾化加热芯装置主体的导气管相互连通,所述空腔体的内部直径大于所述导气管的直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体的下端开口直径小于所述导气管的直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体的上端开口的直径与下端开口的直径相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体的下端开口的下端面自内向外向上倾斜,以使得所述下端开口呈倒圆台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烟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端开口的上端面的直径与上端开口的直径相等而其下端面直径小于上端开口的直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体的上端面内壁于上端开口的两侧分别形成有至少一冷凝槽。

7.一种电子烟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烟弹包括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吸嘴及雾化加热芯装置主体,所述电子烟吸嘴设置于所述雾化加热芯装置主体的上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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