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互联网云台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31163.X | 申请日: | 2019-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1210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21 |
发明(设计)人: | 龙力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立中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港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58 | 代理人: | 刘向英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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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网 摄像机 | ||
1.一种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包括摄像机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主体包括:控制模块、第一驱动模块、第二驱动模块;所述控制模块分别与所述第一驱动模块、所述第二驱动模块连接,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驱动模块、所述第二驱动模块的运行;所述第一驱动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摄像机主体的圆周转动,所述第二驱动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摄像机主体的垂直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主体还包括通信模块,所述通信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连接,用于所述控制模块与客户端之间的信息传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互联网云台摄像机还包括云台支架,所述云台支架包括底座、承载台,所述底座内设置有第一驱动组件,用于与所述第一驱动模块连接,所述第一驱动模块可驱动所述第一驱动组件运作,使得摄像机可进行圆周转动;所述承载台内设置有第二驱动组件,用于与所述第二驱动模块连接,所述第二驱动模块可驱动所述第二驱动组件运作,使得摄像机可进行垂直转动,所述承载台开设有U形凹槽,用于放置所述摄像机主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主体还包括前盖、后盖及摄像头;所述前盖设有与所述摄像头配合的通孔,所述前盖和所述后盖卡合形成一个腔体,所述摄像头内置于所述腔体内;所述后盖的外壁的一侧设有第一定位柱,用于和所述承载台安装后的定位,所述后盖的外壁另一侧设有凸柱,用于和所述承载台安装后的定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盖远离所述凸柱一侧的内壁设有耳孔,用于所述后盖和所述摄像头安装后的定位。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台的U形凹槽的内壁的一内侧设有一孔,用于和所述凸柱连接,所述承载台的内壁侧另一侧设有一凹槽,所述凹槽和第一定位柱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主体和所述承载台为活动连接,所述摄像机主体在所述承载台的U形凹槽内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台远离U形凹槽的一端设有一圆孔,所述圆孔内设有第二定位柱,用于和所述底座的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部设有第三定位柱,用于和所述承载台上的第二定位柱连接后的定位。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台和所述底座为活动连接,所述承载台和所述底座相对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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