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57693.1 | 申请日: | 2019-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4765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头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A45B9/02;A45B25/1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卞华欣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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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拆卸 触控灯 | ||
1.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包括伞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还包括触控灯(2),所述触控灯(2)的底端与伞体(1)的顶端或伞体(1)的把手可拆卸连接;所述触控灯(2)包括灯壳(21)以及均设于灯壳(21)内部的第一触发开关(22)、控制板(23)、第一LED灯(24)和第一电源(25),所述第一触发开关(22)、第一LED灯(24)以及第一电源(25)均与控制板(23)电连接,所述第一电源(25)用于对第一LED灯(24)供电,所述第一触发开关(22)用于控制第一LED灯(24)的亮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21)的底端设有与灯壳(21)一体成型的伞帽螺丝(31),所述伞体(1)的顶端或伞体(1)的把手设有与伞帽螺丝(31)配合的螺母(32),所述灯壳(21)通过伞帽螺丝(31)与螺母(32)实现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21)的底端或伞体(1)的把手设有与灯壳(21)一体成型的螺母(32),所述伞体(1)的顶端设有与伞帽螺丝(31)配合的伞帽螺丝(31),所述灯壳(21)通过螺母(32)与伞帽螺丝(31)实现可拆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灯(2)还包括设于灯壳(21)内的物联网模块(26),所述物联网模块(26)与控制板(23)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灯(2)还包括设于灯壳(21)内的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与第一电源(25)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还包括第一伞套(4),所述第一伞套(4)包括第一套体(41)以及设于第一套体(41)一端的第一底座(44),所述第一底座(44)内设有第二LED灯(43)、第二触发开关以及第二电源,所述第二电源用于对第二LED灯(43)供电,所述第二触发开关用于控制第二LED灯(43)的亮灭,所述第一套体(41)的另一端设有开口(42),所述第一套体(41)用于容纳伞体(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体(41)由透明硅胶或塑胶制成,所述第二LED灯(43)从第一底座(44)延伸至第一套体(41)的内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还包括连接件(6)以及与第一伞套(4)的结构相同的第二伞套(5),所述第一伞套(4)通过连接件(6)与第二伞套(5)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可拆卸触控灯的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伞套(4)还包括伞盖(45),所述伞盖(45)盖设于开口(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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