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71335.6 | 申请日: | 2019-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173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4 |
发明(设计)人: | 章元;张运海;鲁德丰;王健;王浩;叶武全;王宝;章桢;周宗业;刘晨晨;张军;张金钟;杨柳;吴斌;宋阳;陈仁炜;董立强;王必永;张喆;朱景恭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石诚井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23/08 | 分类号: | E21D23/08;E21D23/04 |
代理公司: | 南京禹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72 | 代理人: | 宋华 |
地址: | 211164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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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三角 支护 装置 | ||
1.一种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护结构单体(100),包括在纵向上进行前后设置的第一行走组件(101)和第二行走组件(102);
所述第一行走组件(101)包括位于底部的第一基础件(101a)和竖直设置于所述第一基础件(101a)上的第一伸缩件(101b);所述第二行走组件(102)包括位于底部的第二基础件(102a)和竖直设置于所述第二基础件(102a)上的第二伸缩件(102b);所述第一基础件(101a)与所述第二基础件(102a)之间通过伸缩组件(103)进行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缩件(101b)和第二伸缩件(102b)的上端分别连接有第一顶撑件(101c)和第二顶撑件(102c),并能够推动各自的所述第一顶撑件(101c)和第二顶撑件(102c)进行各自的上下运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走组件(101)与第二行走组件(102)对称设置,且两者的排列方向与所述伸缩组件(103)的伸缩方向一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缩件(101b)具有至少一个,且各个所述第一伸缩件(101b)的伸缩端共同连接到所述第一顶撑件(101c)的底部;
所述第二行走组件(102)上也设置有与所述第一伸缩件(101b)对称的第二伸缩件(102b)。
5.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组件(103)具有互相平行的两个,且对称设置于所述支护结构单体(100)纵向的两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顶撑件(101c)的外端水平设置有能够沿纵向伸缩的第一外凸件(101d),所述第一外凸件(101d)的内端嵌入所述第一顶撑件(101c)内;
所述第二顶撑件(102c)的外端水平设置有能够沿纵向伸缩的第二外凸件(102d),所述第一外凸件(101d)的内端嵌入所述第二顶撑件(102c)内。
7.如权利要求2、4或6任一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所述支护结构单体(100),且当所述支护结构单体(100)具有两个及以上时,各个所述支护结构单体(100)在横向上进行并列设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支护结构单体(100)并列设置有两个及以上时,每两个相邻的支护结构单体(100)顶部之间横向设置有临时顶撑件(200)。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临时顶撑件(200)至少设置有两个,所述第一行走组件(101)和第二行走组件(102)的顶部至少各设置一个所述临时顶撑件(200);
所述临时顶撑件(200)的两端分别搁置在相邻的两个第一顶撑件(101c)上以及相邻的两个第二顶撑件(102c)上。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三角区支护自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顶撑件(101c)的内侧边缘上设置有临时承托机构(300),且所述临时承托机构(300)承托在所述临时顶撑件(200)的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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