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臂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76059.2 | 申请日: | 2019-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0554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2 |
发明(设计)人: | 梁峰;孙浩;孙明立;王伟;喻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7D7/04 | 分类号: | B67D7/04;B67D7/78 |
代理公司: | 青岛智地领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252 | 代理人: | 黄钰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集装箱 列车 装卸 | ||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臂,属于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设备技术领域。本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臂包括支撑机构、下臂管、内臂管、中臂管、外臂管、软管、上臂管和快速接头等部件。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列车不解列的情况下,实现罐式集装箱列车的端面底部卸车,各臂管的设计满足装卸燃料油等较重质油时输送管道上不应有“死点”、“盲肠”现象,全流程沿介质流动方向无液袋,大大提高了卸油的效率和安全可靠性;上臂管、金属软管、外臂管、中臂管、内臂管、下臂管以及旋转接头等的协同配合,可以实现快速接头的接口平面与卸液口的接口平面保持平行,以使快速接头与卸液口实现顺畅、精准、密封连接。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臂。
背景技术
为降低燃料油列车运输的成本,燃料油的列车运输逐渐由现有的火车槽车替代为罐式集装箱。液体罐式集装箱运输,较火车槽车运输,费用大幅降低,是铁路液体运输的发展方向。液体罐式集装箱卸液阀安装在罐体端面底部,管径一般为Dn80,开口方向与端面垂直。通过液体罐式集装箱列车运输重油时,不能使用现有的火车槽车侧面卸油的方案和卸油设备。目前已知的液体罐式集装箱列车卸油方式是将罐式集装箱吊离火车,用汽车运输至使用地点卸车。在汽车上,卸液口位于方便卸液的汽车尾部,避免了列车端面卸车的困难。目前火车不解列直接在端面卸车的案例尚未找到。将液体罐式集装箱专列将燃料油等液体运输到目的地,在列车不解列的情况下,通过设在每节列车(一节列车上可装载有两个罐式集装箱)两端的卸液口卸液,可以大大提高卸油的效率和安全可靠性,以进一步降低费用。
在列车不解列的情况下,卸液遇到的困难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像卸普通槽车那样,槽车的卸液口在槽车车体的侧面,操作人员可以将卸油臂或软管接入槽车车体的侧面顺手的接口位置。罐式集装箱卸液口在罐式集装箱的端面,在列车连接挂钩的正上方,操作人员拖抬着Dn80的弹性软管,难以顺畅、稳定地从地面移动到列车挂钩上方并接好卸液口,易发生管线脱手滑落等操作安全问题。
二是,即使使用Dn80的金属软管与端面卸液口连接,因软管需要一定的转弯半径,需占据较大空间。而两节车厢挂钩处空间较小,两节车同时卸车时需两节列车上的罐式集装箱均接上软管,难以正常接入卸液口,即便能接入卸液口,也势必造成操作人员无安全的站立和工作空间,难以安全操作。
三是,目前已知的陆用液体装卸臂,缺乏针对液体罐式集装箱卸车的装卸设备,无法做到罐式集装箱内的液体靠重力沿装卸臂全部自流至泵入口集合管,卸车流程存在液袋。若按照汽车卸车一样每个罐式集装箱设置一台卸车泵,对于一般为50节一列的罐式集装箱列车,在卸车泵安装场地、可操作性等方面均无法实现。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臂,解决“燃料油等较重质油采用罐式集装箱运输,在列车不解列的情况下,实现对罐式集装箱列车的端面底部卸车”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罐式集装箱列车装卸臂,包括支撑机构、下臂管、内臂管、中臂管、外臂管、软管、上臂管和快速接头;支撑机构设置于列车轨道的一侧,支撑机构上固定连接下臂管,下臂管的一端连接有输油管路,下臂管的另一端弯折向上;内臂管的一端弯折向下,内臂管的另一端弯折向上,内臂管的一端经旋转接头连接下臂管的另一端,内臂管可相对于下臂管在水平面摆动;中臂管的一端弯折向下,中臂管的另一端弯折向上,中臂管的一端经旋转接头连接内臂管的另一端,中臂管可相对于内臂管在水平面摆动;外臂管的一端弯折向下,外臂管的另一端沿水平延伸,外臂管的一端经旋转接头连接中臂管的另一端,外臂管可相对于中臂管在水平面摆动;外臂管的另一端经旋转接头连接软管的一端,软管的另一端沿水平延伸,软管的另一端连接上臂管的一端,上臂管沿竖向延伸,上臂管的另一端设置快速接头,软管可相对于外臂管旋转,上臂管可随软管的旋转而摆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97605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