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气化炉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79901.8 | 申请日: | 2019-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3406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0 |
发明(设计)人: | 于利红;李彩艳;赵梅梅;李磊;王振华;荆波;郭宝贵;吴永国;路文学;张彦;闫凤芹;李涛;李智;乔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兖矿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00 | 分类号: | C10J3/00;C10J3/8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宏志 |
地址: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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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气化 | ||
1.一种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部具有相互连通的废锅室(11)和激冷室(12)的内筒体(1);
具有煤气排出口(21)且套于所述内筒体(1)外周的外筒体(2);
所述内筒体(1)具有连通所述废锅室(11)与所述煤气排出口(21)并用于排出经所述废锅室(11)冷却的合成气的废锅排气孔(111),所述内筒体(1)还具有连通所述激冷室(12)与所述煤气排出口(21)并用于排出依次经所述废锅室(11)和所述激冷室(12)冷却的合成气的激冷排气孔(1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分别与所述内筒体(1)和所述外筒体(2)相连的上筒体(3),所述上筒体(3)具有与所述废锅室(11)相连通以生成合成气的气化室(31);
设于所述废锅室(11)入口并用于阻止由所述气化室(31)流出的合成气附着于所述内筒体(1)的环形吹气管(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吹气管(4)的外周设有用于阻止合成气烧蚀所述环形吹气管(4)的环形水冷夹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于所述废锅室(11)与所述气化室(31)之间的锥型筒(5),所述锥型筒(5)的大径端与所述废锅室(11)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激冷室(12)内以供应激冷水的激冷喷水管(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冷喷水管(6)具体为三个具有环状结构的环形激冷喷水管。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筒体(3)、所述内筒体(1)和所述外筒体(2)均为水冷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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