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921000034.5 | 申请日: | 2019-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3870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3 |
发明(设计)人: | 郑志超;孙义;侯登高;周杰峰;刘传佩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3/04 | 分类号: | E03F3/04;E03F3/02;E02D29/045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陈晓敏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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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少 综合 集水 数量 排水 构造 | ||
1.一种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水管,所述排水管呈U型结构,所述U型结构两凸起部分的顶面沿管线方向开设排水口;所述排水管U型结构底部设有纵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U型结构的两凸起部分分别对应于防火墙两侧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端部开设管口,管口与排水边沟连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所设纵坡的坡度值为1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U型结构的两凸起部分外侧设有翼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综合管廊集水坑数量的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为玻璃钢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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