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面部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037416.5 | 申请日: | 2019-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725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发明(设计)人: | 雷开贤;刘珂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G13/12 | 分类号: | A61G13/12 |
代理公司: |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隋金艳 |
地址: | 400037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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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面部 保护装置 | ||
1.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面部保护罩,面部保护罩内开设有面部容纳腔,面部容纳腔里开设有能露出面部五官的槽口,所述面部容纳腔内还设有额头支撑部与下颌固定部,额头支撑部和下颌固定部均与面部保护罩粘接,所述下颌固定部包括支撑体与支撑体连接的限位凸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部容纳腔的内侧侧壁上设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远离面部保护罩侧壁一端均粘接有限位片,限位片与螺纹杆组成颧骨固定部,所述限位片关于面部保护罩的纵轴线对称设置,所述螺纹杆靠近面部保护罩的一端贯穿面部保护罩。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部保护罩沿纵轴线分割为保护罩左部与保护罩右部,所述保护罩左部与保护罩右部可拆卸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片位于口部槽口与眼部槽口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为弹性气囊,所述弹性气囊上开设有气口,所述弹性气囊的膨胀高度大于弹性气囊的膨胀宽度。
6.如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额头支撑部呈圆弧型。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部保护罩的外部设有固定头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部容纳腔的上部设有若干等距设置的条形贴。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贯穿面部保护罩的部分设有握手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部保护罩的底部设有升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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