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弃渣场截排水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921040350.5 | 申请日: | 2019-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159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4 |
发明(设计)人: | 舒东利;杨建民;王磊;余大龙;朱麟晨;周林峰;康芮;廖余;廖雄;李晓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5/04 | 分类号: | E03F5/04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张行知;何强 |
地址: | 61000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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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弃渣场截 排水 构造 | ||
1.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包括设置于弃渣(12)两侧的截水天沟,所述截水天沟上游延伸至弃渣(12)上游,下游延伸至弃渣(12)下游,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边沟和汇水井(14),所述边沟设置于弃渣(12)边界两侧并且位于截水天沟的内侧,所述截水天沟和边沟均位于自然地基上,所述汇水井(14)设置于弃渣(12)上游,所述边沟上游与汇水井(14)相连通,下游延伸至弃渣(12)下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弃渣(12)下方设置有消能结构,所述截水天沟和边沟的下游分别与消能结构相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能结构包括消能池(18),所述边沟下游与消能池(18)相连通。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能结构包括集水槽,所述截水天沟下游与集水槽相连通。
5.如权利要求2、3或4所述的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弃渣(12)下游设置有弃渣挡护(11),所述消能结构位于弃渣挡护(11)下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水天沟的上游与汇水井(14)相连通,所述截水天沟与汇水井(14)的连接位置高于边沟与汇水井(14)的连接位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弃渣场截排水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水天沟与边沟之间的距离为3~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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