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嘴及烟弹有效
申请号: | 201921076356.8 | 申请日: | 2019-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5379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陈小硕;陆苏;刘全益;何智安;王崇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阿尔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0;A24F40/46 |
代理公司: | 深圳国新南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74 | 代理人: | 周雷 |
地址: | 523401 广东省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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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嘴及烟弹 | ||
1.一种吸嘴,其特征在于,包括顶部、自所述顶部向下延伸形成的置入部及贯穿所述顶部与所述置入部的吸孔,所述置入部位于所述吸孔外周设有吸附空间,所述吸附空间内装设有吸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置入部的两侧设有定位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采用食品级TPE材料制成。
4.一种烟弹,包括设有烟道与储液腔的烟弹管、装入所述烟弹管内且封闭所述储液腔的封闭体、装设于所述封闭体内的雾化芯及与所述烟弹管固持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弹还包括装设于所述烟弹管顶端的吸嘴,所述吸嘴包括顶部、自所述顶部向下延伸形成的置入部及贯穿所述顶部与所述置入部的吸孔,所述置入部位于所述吸孔外周设有吸附空间,所述吸附空间内装设有吸附件,所述吸附空间与所述烟道连通以使所述吸附件吸附烟道内烟雾中的水汽。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弹管包括管体,所述储液腔及烟道成型于所述管体内,所述烟道在上下方向贯穿,所述管体顶部设有安装所述吸嘴的配合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置入部的两侧设有定位孔,所述配合部的两侧设有与所述定位孔配合的定位柱。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道顶部形成开口呈喇叭状的吸液腔,所述吸附件与所述吸液腔相通,所述吸嘴的置入部插入所述吸液腔内。
8.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件采用高分子纤维材料,具有很强的水汽吸附能力。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件完全覆盖所述烟道上方,所述吸孔通过所述吸附件连通至所述烟道。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孔在所述吸附空间内形成有柱体结构,所述吸附件套设于所述柱体结构外的吸附空间内,所述吸孔直接与所述烟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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