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卤制食品生产用加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142925.4 | 申请日: | 2019-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069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8 |
发明(设计)人: | 孟照国;严雪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衢州市吕百味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5/10 | 分类号: | A23L5/10;A23P3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27 | 代理人: | 陈娟 |
地址: | 324000 浙江省衢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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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卤制 食品 生产 加热 装置 | ||
1.一种卤制食品生产用加热装置,包括带支柱的加热箱(1)以及固定于其两侧的进料管(11)和出料管(12),所述加热箱(1)的顶部连接有蒸汽管(2),并且加热箱(1)的一侧与风机(3)连接固定,所述加热箱(1)的内部通过固定轴安装有两组转板(13),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箱(1)的底壁之间设置有底板(4),底板(4)的底部焊有固定板(5),并且底板(4)的两侧均通过滑座(41)活动设置有活动杆(42),活动杆(42)的一端安插于第一限位槽(14)内,所述固定板(5)的两端均通过活动板(52)活动设置有限位插柱(51),活动板(52)通过锁紧螺钉固定于固定板(5)的底壁,限位插柱(51)安插于第二限位槽(15)的内部,并且活动板(52)通过锁紧螺钉固定于支柱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卤制食品生产用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槽(14)开设于加热箱(1)两侧内壁的底端位置,所述第二限位槽(15)开设用于加热箱(1)的底壁两侧,并且第一限位槽(14)的内壁之间胶粘有密封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卤制食品生产用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42)的底部与滑座(41)的顶部通过焊接固定,并且活动杆(42)活动置于底板(4)和固定板(5)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卤制食品生产用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5)的两端在其内部均开设有内腔(53),活动板(52)的一端置于内腔(53)内,并且活动板(52)的侧壁与内腔(53)的内壁之间焊接有压缩弹簧,所述限位插柱(51)与活动板(52)的另一侧侧壁通过焊接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卤制食品生产用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52)置于内腔(53)的部分在其内部开设有与锁紧螺钉相适配的螺纹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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