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及一次性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168127.9 | 申请日: | 2019-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8290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唐田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华宇成通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科凯伟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627 | 代理人: | 王宇聪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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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 组件 玻纤管 固定 结构 一次性 电子 | ||
1.一种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壳、玻纤管和密封支架;
所述前壳内设置有用于盛装烟油的烟油腔,所述烟油腔的前端和后端分别为封闭端和开口端;
所述烟油腔的封闭端设置有出烟口,所述烟油腔的封闭端的内壁设置有位置与所述出烟口正对应且连通所述出烟口的第一管柱;
所述密封支架密封连接于所述烟油腔的开口端处,且所述密封支架上设置有通气孔,所述密封支架的内壁设置有位置与所述通气孔正对应且连通所述通气孔的第二管柱;
所述玻纤管设置于所述烟油腔内,且所述玻纤管的两端扣分别套接于所述第一管柱之外和所述第二管柱之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纤管的两端面分别与所述烟油腔的封闭端的内壁抵接和所述密封支架的内壁抵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纤管沿所述烟油腔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且所述玻纤管位于所述烟油腔的宽度方向的中间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支架的外侧壁设置有与若干环形密封筋,各所述环形密封筋均与所述烟油腔的内壁抵接。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支架为硅胶支架。
6.一种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电子烟具有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的玻纤管固定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电子烟包括壳体、雾化组件和电源组件,所述雾化组件和所述电源组件均安装于所述壳体内,所述壳体包括底壳、所述前壳、中壳和后壳,所述底壳的一侧形成具有敞开口的安装腔,所述前壳、所述中壳和所述后壳依序安装于所述安装腔并封设所述敞开口,所述底壳的前端设置有连通所述的出烟口的吸烟口,所述中壳与所述底壳、所述前壳以及所述后壳的对接处形成有环形的进气缝隙;所述雾化组件包括咪头、电路板、发热件、所述玻纤管、复合棉、无纺布和所述密封支架,所述电路板安装于所述后壳内,所述电源组件和所述咪头均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发热件安装于所述玻纤管内并与所述咪头电性连接,所述无纺布包覆所述发热件与所述玻纤管的连接处,所述复合棉均插入所述烟油腔内,且所述复合棉位于所述玻纤管的两侧以夹持所述无纺布,所述咪头安装于所述密封支架上并与所述通气孔连通,且所述咪头位于所述中壳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缝隙包括所述中壳与所述底壳之间形成的侧端缝隙、所述中壳与所述前壳之间形成的前端缝隙以及所述中壳与所述后壳之间形成的后端缝隙。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缝隙和所述后端缝隙均呈弧形状,呈弧形状的所述前端缝隙与呈弧形状的所述后端缝隙对称设置;
且呈弧形状的所述前端缝隙的所在圆弧的弧心与所述后端缝隙同侧设置,呈弧形状的所述后端缝隙的所在圆弧的弧心与所述前端缝隙同侧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组件还包括咪头座,所述咪头座上设置有插接柱,所述密封支架上设置有插接孔,所述插接柱插接于所述插接孔内以使得所述咪头座与所述密封支架连接,所述咪头座上设置有咪头槽和连通所述咪头槽与所述通气孔的过气通道,所述咪头安装于所述咪头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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