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03774.9 | 申请日: | 2019-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7872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发明(设计)人: | 徐磊;郭鹏程;史海强;解飞;张赛赛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台共载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3/00 | 分类号: | B62B3/00;B62B5/00;G01L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1244 | 代理人: | 廖曾 |
地址: | 265100 山东省烟台***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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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意外 报警 功能 仓储 | ||
1.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包括底座(1)和万向轮(6),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内部安装有主控装置(2),所述主控装置(2)的一侧设有蓄电池(3),所述主控装置(2)与蓄电池(3)连接,所述万向轮(6)设置在安装块(7)的底部,所述安装块(7)的顶部通过压力弹簧(8)穿过底座(1)表面并与压板(9)连接,所述压板(9)的两端通过连接件(10)设置在底座(1)的内壁上,所述压板(9)的表面设置有压力传感器(11),所述压力传感器(11)与主控装置(2)连接,所述底座(1)的一侧表面设置有警报机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万向轮(6)为至少两组轮体通过轴承组合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表面的一侧连接有固定块(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装置(2)与蓄电池(3)的外部装配有固定框架(4),且两个所述固定框架(4)之间通过螺栓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内部由警报机构(5)至主控装置(2)与蓄电池(3)之间铺设有走线槽(15)。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意外报警功能的仓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13)上设有推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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