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11598.3 | 申请日: | 2019-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734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发明(设计)人: | 陈美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正义研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昱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03 | 代理人: | 蒋超 |
地址: | 242000 安徽省宣城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洗涤 除尘器 | ||
1.一种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包括箱体(1),箱体(1)内腔的底部为蓄水腔(1a),箱体(1)内具有隔板(1b),箱体(1)内腔中隔板(1b)前侧区域为集尘腔(1c),箱体(1)内腔中隔板(1b)后侧区域为除尘腔(1d);集尘腔(1c)的前侧侧壁上开有磨削操纵口(1e),除尘腔(1d)内安装有分离机构(2),除尘腔(1d)的侧壁上开有出风口;当蓄水腔(1a)盛放水时液面(4)与隔板(1b)之间形成过风间隙(5),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尘腔(1c)的后侧设有斜板(6),斜板(6)的后端高于前端,斜板(6)的前端开有过风口(6c),斜板(6)与集尘腔(1c)的侧壁固定连接;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还包括位于斜板(6)后端上方的出水结构,当水经出水结构流出后在斜板(6)的上板面上形成水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结构为位于隔板(1b)上呈条状的出水口(7),出水口(7)水平设置;除尘腔(1d)内安装有接水槽(8),接水槽(8)位于分离机构(2)的下方,经分离机构(2)分离出的水能流入接水槽(8)内;出水口(7)与接水槽(8)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槽(8)的一侧壁为隔板(1b),出水口(7)与接水槽(8)内腔底部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7)从箱体(1)内腔的左侧壁延伸至右侧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结构为一根出水管,出水管的侧壁上开有泄水孔,出水管能与自来水管相连接;或出水结构为一根出水管,出水管的侧壁上开有泄水孔,蓄水腔(1a)内安装有水泵,出水管与水泵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风口(6c)的形状呈长条状,过风口(6c)的纵向方向与斜板(6)的纵向方向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6)的边缘与集尘腔(1c)的侧壁和隔板(1b)密封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尘腔(1c)包括两个集尘主腔室(1c1)和连通腔室(1c2),箱体(1)中具有位于两个集尘主腔室(1c1)之间的避让空间,连通腔室(1c2)位于避让空间的后侧,两个集尘主腔室(1c1)的后侧区域通过连通腔室(1c2)相连通;斜板(6)包括两个分别位于两个集尘主腔室(1c1)后侧的主斜板(6a)和一位于连通腔室(1c2)的副斜板(6b);过风口(6c)位于主斜板(6a)的前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尘主腔室(1c1)的前侧壁上安装有补水管(9),补水管(9)的出口位于磨削操纵口(1e)的下方,补水管(9)的进口与连通腔室(1c2)相连通,沿副斜板(6b)向下流的水能经补水管(9)流向集尘主腔室(1c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激洗涤湿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斜板(6b)的两端均密封连接有挡板(10),挡板(10)与连通腔室(1c2)的前侧壁密封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正义研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正义研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21159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