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56131.0 | 申请日: | 2019-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5067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5 |
发明(设计)人: | 曹喜田;何丹;王慧君;韩雁;韩路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喜田 |
主分类号: | G09B5/02 | 分类号: | G09B5/02;G09F9/00;A47B97/04 |
代理公司: | 亳州速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57 | 代理人: | 曾祥兵 |
地址: | 450045 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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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建筑 工程造价 教学 演示 装置 | ||
1.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包括载重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载重底板(1)底部四角分别垂直固定贯穿连接有移动滚轮(2),所述载重底板(1)顶部中央左右两侧分别对称垂直贯穿连接有电动推筒(3),所述电动推筒(3)顶部分别垂直贯穿固定连接有支板承重块(4),所述支板承重块(4)内侧表面分别固定焊接有箱体支板(5),所述箱体支板(5)内侧底部表面水平固定连接有箱体底板(6),所述箱体支板(5)左端前侧表面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书写板(7),所述箱体支板(5)右端前侧中央开设有板体施力槽(8),所述箱体支板(5)顶部分别垂直固定连接有保护顶板(9),所述保护顶板(9)后端底部垂直固定连接有显示支板(10),所述显示支板(10)内侧表面分别固定连接于箱体支板(5)后端表面,且所述显示支板(10)外侧表面固定连接有显示器(11),所述载重底板(1)前端中央固定连接有推筒开关(12),所述箱体支板(5)左右两端内壁固定连接有储物支架(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写板(7)前端垂直横截面尺寸与箱体支板(5)内腔垂直横截面尺寸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支板(10)底部内侧固定连接于箱体底板(6)后端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支架(13)顶部垂直固定连接于保护顶板(9)底部中央,所述储物支架(13)底部垂直固定连接于箱体底板(6)顶部中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推筒(3)、支板承重块(4)数量均为两个,所述电动推筒(3)顶部与支板承重块(4)底部结构功能均相匹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承重块(4)顶部分别固定连接有支板副杆(14),所述支板副杆(14)顶部内端表面分别固定连接于箱体支板(5)外端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造价教学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推筒(3)内部通过电线电性连接于推筒开关(12),所述推筒开关(12)与电动推筒(3)功能相匹配,且所述电动推筒(3)外端通过电源线电性连接于外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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