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燃气灶的喷嘴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65256.X | 申请日: | 2019-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6109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6 |
发明(设计)人: | 张帅;程永超;郑军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48 | 分类号: | F23D14/48;F23D14/64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叶桂萍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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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燃气灶 喷嘴 | ||
1.一种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包括有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包括有:
喷嘴部(11),设置在所述本体(1)的尾部,供燃气喷入所述本体(1);
出口部(12),设置在所述本体(1)的头部;以及
一次空气流入部(13),位于所述喷嘴部(11)和所述出口部(12)之间,并沿气流方向包括有至少两个间隔设置的一次空气通道,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进口(1311)与其相邻的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进口端(1321)交错设置,而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出口(1312)与其相邻的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出口端(1322)相对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空气流入部(13)相较所述喷嘴部(11)和出口部(12)于本体(1)上更为凸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空气流入部(13)包括有邻近所述出口部(12)的第一端面(133)和远离所述出口部(12)的第二端面(134),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进口(1311)设置在所述第二端面(134)上,而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进口端(1321)设置在所述第一端面(133)上,所述第一端面(133)向邻近所述出口部(12)方向延伸有能遮挡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进口端(1321)的第一挡檐(1331),所述第二端面(134)向远离所述出口部(12)方向延伸有能遮挡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进口(1311)的第二挡檐(1341)。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还包括有于所述一次空气流入部(13)和所述出口部(12)之间的缓冲腔(14),所述缓冲腔(14)位于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出口(1312)与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出口端(1322)相对位置的下游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出口(1312)位于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进口(1311)的下游处,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自进口(1311)平滑延伸至出口(1312)。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出口端(1322)位于所述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之进口端(1321)的下游处,所述位于下游一次空气通道(132)自进口端(1321)平滑延伸至出口端(1322)。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进口(1311)和位于下游一次空通道之进口端(1321)的对角线长H、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出口(1312)和位于下游一次空通道之出口端(1322)的中心点之间的距离L、所述位于上游一次空气通道(131)之出口(1312)和位于下游一次空通道之出口端(1322)与所述喷嘴部(11)所在直线之间的夹角α与所述喷嘴部(11)的直径D之间的关系满足:L|H-D/tan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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