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音频插座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69376.7 | 申请日: | 2019-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0758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邹华;金火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联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1R13/02;H01R12/72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佛新瑜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经***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音频 插座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音频插座,包括设置有用于容纳耳机插头的插孔的插座本体和与插座本体连接的音频IC,耳机插头设置有通过绝缘环分割的尖端、第一环、第二环以及第三环,插座本体上设置有对应于尖端的第一触片,对应于第一环的第二触片、对应于第二环的第三触片,以及对应于第三环的第四触片;第一触片、第二触片、第三触片及第四触片分别与音频IC上的第一接口、第二接口、第三接口和第四接口连接;音频IC包括有编解码芯片和模数转换器,模数转换器通过检测接口与第一触片电性连接。本实用新型的音频插座,无需在插座内单独设置检测触片,仅通过在音频IC中增加模数转换器(ADC)即可实现对耳机是否插入以及插入的是何种类型的耳机进行判定。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音频插座。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设备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融入人们的生活,例如手机、平板、MP3等设备。一般来说,这些便携式电子设备通常都具有音频播放功能。因此,绝大多数的设备都设置有音频插口,承载音频插口的元器件即是音频插座。一般来说,以4段式(4-pole)耳机为例,对应的现有的音频插座一般包括一设置有用于容纳耳机插头的插孔的插座本体,以及连接在所述插座本体上第一触片、第二触片、第三触片和第四触片。图3和图4示出了常见的两类音频插头的结构。如图所示,从插头插入端向尾端依次通过绝缘环分隔为尖端101、第一环(ring1)102、第二环(ring2)103和第三环(ring3)104,其中尖端101和第一环102,分别对应于左声道和右声道。而第二环103和第三环104,在图3和图4中定义不同,分别对应于Nokia标准的插头和iphone标准的插头。具体地,在图3所示的iphone标准中,第二环103与接地部对应,第三环104与麦克风部对应;而在图4所示的Nokia标准中,第二环103与麦克风部对应,第三环104与接地部对应。也即在Nokia标准的音频插头和iPhone标准的音频插头,麦克风部和接地部的对应位置不同。在常规应用中,不同标准的耳机插头需要与对应标准的耳机插座匹配,也即,第一触片、第二触片、第三触片及第四触片分别与耳机插座上音频IC上的第一接口、第二接口、第三接口和第四接口匹配连接;否则可能会造成麦克风不能正常使用。除此之外,在现有的音频插座结构中,还包括一检测触片,用于检测耳机是否插入,对应地,所述音频IC上也设置有与所述检测触片连接的接口。但目前这种方案存在结构复杂,且当插入其他的柱状物体时,容易误判为耳机插入。
因此,目前存在的现有技术方案亟需改进。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音频插座,该音频插座结构简单,且能相对耳机插头的插入进行检测。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音频插座,包括设置有用于容纳耳机插头的插孔的插座本体和与所述插座本体连接的音频IC,所述耳机插头设置有通过绝缘环分割的尖端、第一环、第二环以及第三环,所述插座本体上设置有对应于所述尖端的第一触片,对应于所述第一环的第二触片、对应于第二环的第三触片,以及对应于第三环的第四触片;所述第一触片、第二触片、第三触片及第四触片分别与所述音频IC上的第一接口、第二接口、第三接口和第四接口连接;其中,所述音频IC包括有编解码芯片和模数转换器,所述模数转换器通过检测接口与所述第一触片电性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触片、第二触片、第三触片及第四触片对应地具有在所述耳机插头插入时,能够与所述耳机插头的各部分对应构成弹性抵接的抵接端。
作为优选,所述音频插座还包括一固定件,以使所述第一触片、第二触片、第三触片及第四触片固定在所述插座本体上。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件上设置有多个棘爪,对应地所述音频IC上设置有多个与所述棘爪配合的固定孔。
作为优选,所述模数转换器配置为检测所述检测接口和第三接口的电压,并分别判断电压是否大于第一预设值,如果所述检测接口和所述第三接口的电压均大于所述第一预设值,确定没有耳机插头插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合肥联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合肥联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269376.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叶片可动的灯具
- 下一篇:一种安全型金刚石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