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玩具打碟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93624.1 | 申请日: | 2019-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286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2 |
发明(设计)人: | 王伟彬;陈泽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33/30 | 分类号: | A63H33/3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方芳 |
地址: | 515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玩具 打碟机 | ||
1.一种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箱,所述机箱形成为脸部造型,所述机箱上设有可转动的眼部件;
播放器,所述播放器设在所述机箱上;
检测组件,所述检测组件包括用于感应所述眼部件转动的第一检测部,所述第一检测部与所述播放器电连接,所述第一检测部感应到所述眼部件转动时所述播放器改变音效;所述眼部件构成所述玩具打碟机的碟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部件为两个且水平设置在所述机箱上,两个所述眼部件均构成所述玩具打碟机的碟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部件上连接有用于恢复所述眼部件初始角度的复位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箱上对应所述眼部件设有发光件,所述发光件与所述第一检测部电连接以在感应到所述眼部件转动时发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头戴式耳机,所述头戴式耳机包括两个耳机壳和头带,两个所述耳机壳设在所述机箱的两侧,所述头带连接在两个所述耳机壳上且位于所述机箱的上方,所述头带构成所述玩具打碟机的提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个所述耳机壳上设有用于控制所述玩具打碟机开关的电源旋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箱上设有可按压的舌部件,所述检测组件包括用于感应所述舌部件活动的第二检测部,所述第二检测部与所述播放器电连接,所述第二检测部感应到所述舌部件活动时所述播放器改变音乐。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箱内设有录音器,所述机箱上位于所述眼部件下方设有第一控制键,所述第一控制键与所述录音器相连,所述第一控制键在被触发时使所述录音器录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键与所述播放器相连,所述第一控制键在被触发时,所述录音器和所述播放器中的至少一个启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玩具打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箱上位于所述眼部件下方设有至少一个第二控制键,所述第二控制键与所述播放器相连,所述第二控制键在被触发时,能够改变所述播放器的音乐或者音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293624.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油泥超声波热水洗系统
- 下一篇:一种猪用自动干湿喂料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