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集成式纹波电机、车窗和/或天窗运动系统以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97979.8 | 申请日: | 2019-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002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0 |
发明(设计)人: | 唐益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F15/697 | 分类号: | E05F15/697;B60J7/05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司璐璐;刘茜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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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集成 式纹波 电机 车窗 天窗 运动 系统 以及 车辆 | ||
1.集成式纹波电机(1),包括:
纹波电机本体(10),构造为纹波电机;
一个控制单元(20),所述一个控制单元(20)构造用于控制纹波电机,以及通过卡接与所述纹波电机本体(10)信号连接地集成到所述纹波电机本体(10)中;其中,
所述一个控制单元(20)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继电器和/或场效应管(21),所述一个控制单元(20)分别通过所述至少一个继电器和/或场效应管(21)对应地控制所述纹波电机本体(10)和/或另外的纹波电机。
2.一种运动系统,用于车窗和/或天窗,包括:
纹波电机(3),所述纹波电机的数目与车窗和/或天窗的数目相等,且彼此一一对应地连接,所述纹波电机彼此独立地驱动车窗和/或天窗打开或关闭,其中,所述纹波电机中任意一个纹波电机构造为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式纹波电机(1),其中,所述集成式纹波电机(1)的一个控制单元(20)控制所有纹波电机彼此独立地运行。
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式纹波电机(1)选定为位于驾驶座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
4.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控制单元(20)通过LIN线与车身控制模块(4)连接。
5.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控制单元(20)包括防夹模块,所述防夹模块利用纹波防夹的方法实现车窗和/或天窗的防夹功能。
6.一种运动系统,用于车窗和/或天窗,包括:
纹波电机(3),所述纹波电机的数目与车窗和/或天窗的数目相等,且彼此一一对应地连接,所述纹波电机彼此独立地驱动车窗和/或天窗打开或关闭,其中,所述纹波电机中任意两个纹波电机分别构造为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式纹波电机的第一集成式纹波电机和第二集成式纹波电机,其中,所述第一集成式纹波电机包括的一个控制单元(20)作为第一控制单元,以及所述第二集成式纹波电机包括的一个控制单元(20)作为第二控制单元,其中,所有的纹波电机或者由所述第一控制单元或者由所述第二控制单元控制地彼此独立地运行。
7.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集成式纹波电机选定为一个位于车辆纵向的第一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以及所述第二集成式纹波电机选定为一个位于车辆纵向的第二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且所述第一控制单元构造为控制位于车辆纵向的第一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以及所述第二控制单元构造为控制位于车辆纵向的第二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
8.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集成式纹波电机选定为一个位于车辆纵向的前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以及所述第二集成式纹波电机选定为一个位于车辆纵向的后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且所述第一控制单元构造为控制位于车辆纵向的前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以及所述第二控制单元构造为控制位于车辆纵向的后侧的车窗的纹波电机。
9.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单元和/或所述第二控制单元通过LIN线与车身控制模块(4)连接。
10.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运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单元和/或所述第二控制单元包括防夹模块,所述防夹模块利用纹波防夹的方法实现车窗和/或天窗的防夹功能。
11.一种车辆,包括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式纹波电机(1)。
12.一种车辆,包括按权利要求2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运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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