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36404.2 | 申请日: | 2019-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692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孟碧坤;王春阳;徐亮;王家有;段栋义;邱健;王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B5/02 | 分类号: | B27B5/02;B27B5/29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朱源 |
地址: | 037003***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风动 型矿用 木材 | ||
本实用新型属于矿用台锯领域,具体为一种风动型木材台锯,解决了背景技术中人工手持锯弓截取木材十分费时费力的问题。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包括工作面和气动钻机,气动钻机机身固定在工作面下端,气动钻机通过钎尾连接有煤钎杆,煤钎杆的自由端通过轴承连接于固定块上,煤钎杆上连接有锯片,工作面上设置有矩形通孔,锯片通过矩形通孔伸出工作面,气动钻机与风压管路相连接。本实用新型所述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利用风力作为动力,动力来源广泛成本低,合理利用了矿井的现有资源,而且安全可靠,完全符合矿井下的施工要求,与锯弓相比,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截割木材的功率和产量,节省了劳动力,节省时间,满足了生产要求。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矿用台锯领域,具体为一种风动型木材台锯。
背景技术
矿井下存在瓦斯,一般的电锯不符合矿井下的使用标准,井下施工过程中通常采用人工手持锯弓来截断木材,不仅工作效率低,还十分费时费力,而且工作量大,严重影响施工进度,锯弓截割的产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背景技术中人工手持锯弓截取木材十分费时费力的问题,提供了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能安全快速截取木材,而且成本较低,省时省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包括工作面和气动钻机,所述气动钻机机身固定在工作面下端,所述气动钻机通过钎尾连接有煤钎杆,所述煤钎杆的自由端通过轴承连接于固定块上,所述煤钎杆上连接有锯片,所述工作面上设置有矩形通孔,所述锯片垂直穿置于矩形通孔中并伸出工作面,所述气动钻机与风压管路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述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利用风力作为动力,动力来源广泛成本低,响应了低碳环保的要求,合理利用了矿井的现有资源,而且安全可靠,完全符合矿井下的施工要求,与锯弓相比,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截割木材的功率和产量,节省了劳动力,节省时间,满足了生产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面;2-气动钻机;3-锯片;4-矩形通孔;5-角钢;6-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参见附图1,现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进行说明。
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包括工作面1和气动钻机2,所述气动钻机2机身固定在工作面1下端,所述气动钻机2通过钎尾连接有煤钎杆,所述煤钎杆的自由端通过轴承连接于固定块6上,所述煤钎杆上连接有锯片3,所述工作面1上设置有矩形通孔4,所述锯片3垂直穿置于矩形通孔4中并伸出工作面1,所述气动钻机2与风压管路相连接。所述风压管路与气动钻机2相连接给气动钻机2提供动能,所述气动钻机2通过钎尾、煤钎杆将动能传递给锯片3,所述锯片3部分伸出工作面1,将木材置于工作面1上,向锯片3移动,锯片3就能轻易将木材锯断,十分省时省力,而且安全可靠,低碳且环保。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气动钻机2选用ZQS-65型气动手持式钻机。
进一步的,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的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台锯包括由角钢5和铁板制成的桌体,所述角钢5制成桌体的框架结构,所述铁板焊接在框架结构上作为桌面,所述铁板即为工作面1。
进一步的,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风动型矿用木材台锯的具体实施方式,所述锯片3的三分之一伸出工作面1之上。三分之一的锯片3伸出工作面1就能满实现截割木材的工作。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33640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