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炮回转机构及抑尘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53092.6 | 申请日: | 2019-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3434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31 |
发明(设计)人: | 唐浩;刘文新;郝燕晓;杨浩宇;郭一凡;韩三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5B3/02 | 分类号: | B05B3/02;B01D47/08 |
代理公司: |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陈晓辉 |
地址: | 4615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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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回转 机构 抑尘车 | ||
1.一种雾炮回转机构,包括能够做回转运动的主驱动齿轮,和与主驱动齿轮啮合传动的从动齿轮,用于带动雾炮转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从动齿轮为不完全齿轮,从动齿轮转动至与主驱动齿轮脱离啮合时,从动齿轮驱动雾炮转至相应设定极限位置;
所述雾炮回转机构还包括辅驱动齿轮,用于在主驱动齿轮与从动齿轮脱离啮合后,驱动从动齿轮回转以与回转的主驱动齿轮啮合;
从动齿轮反向转动与主驱动齿轮啮合后,辅驱动齿轮停止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炮回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驱动齿轮与从动齿轮直接啮合传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雾炮回转机构,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从动齿轮外周上设置有齿的部分为有齿部分,未设置齿的部分为缺齿部分,所述从动齿轮为分体可拆式结构,包括拼装在一起构成所述从动齿轮的齿轮盘体和调齿块,所述缺齿部分的至少一端位于调齿块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炮回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缺齿部分的一端位于调齿块上,一端位于齿轮盘体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炮回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调齿块为扇环形结构,所述齿轮盘体和调齿块的周向侧面上开设有对应的螺钉孔,通过在螺钉孔内穿装螺钉实现调齿块在齿轮盘体上的安装。
6.一种抑尘车,包括车体和雾炮,所述雾炮通过雾炮回转机构安装在车体上,雾炮回转机构包括能够做回转运动的主驱动齿轮,和与主驱动齿轮啮合传动的从动齿轮,用于带动雾炮转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从动齿轮为不完全齿轮,从动齿轮转动至与主驱动齿轮脱离啮合时,从动齿轮驱动雾炮转至相应设定极限位置;
所述雾炮回转机构还包括辅驱动齿轮,用于在主驱动齿轮与从动齿轮脱离啮合后,驱动从动齿轮回转以与回转的主驱动齿轮啮合;
从动齿轮与主驱动齿轮啮合后,辅驱动齿轮停止工作;
所述主驱动齿轮和辅驱动齿轮由独立的驱动装置驱动,使得辅驱动齿轮能够在主驱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后停止工作;
或者,所述主驱动齿轮和辅驱动齿轮共用一个驱动装置,在辅驱动齿轮和驱动装置之间设置有动力切换机构,用于实现辅驱动齿轮与驱动装置之间连接关系在传动连接和非传动连接状态之间的切换,使得辅驱动齿轮能够在主驱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后停止工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抑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辅驱动齿轮与从动齿轮直接啮合传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抑尘车,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从动齿轮外周上设置有齿的部分为有齿部分,未设置齿的部分为缺齿部分,所述从动齿轮为分体可拆式结构,包括拼装在一起构成所述从动齿轮的齿轮盘体和调齿块,所述缺齿部分的至少一端位于调齿块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抑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缺齿部分的一端位于调齿块上,一端位于齿轮盘体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抑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调齿块为扇环形结构,所述齿轮盘体和调齿块的周向侧面上开设有对应的螺钉孔,通过在螺钉孔内穿装螺钉实现调齿块在齿轮盘体上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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