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物联网垃圾箱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56643.4 | 申请日: | 2019-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724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牟建仕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省三元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1/00 | 分类号: | B65F1/00;B65F1/14 |
代理公司: | 郑州浩翔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1149 | 代理人: | 靳锦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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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联网 垃圾箱 | ||
1.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箱包括垃圾箱箱体(1)和数字控制单元,所述数字控制单元与太阳能板(10)、太阳能控制器、电池、切换开关、通讯模块、摄像头、人脸识别模块、人体感应模块、体型识别模块电连接;太阳能控制器与太阳能板(10)、电池、切换开关均连接,所述通讯模块和切换开关、人脸识别模块、人体感应模块、体型识别模块、垃圾箱状态采集模块电连接;
所述人脸识别模块、人体感应模块、体型识别模块、摄像头均设置在箱体上并与数字控制单元电连接,以进行人脸、体型识别,与公安系统大数据进行比对、识别并将结果传递至监控中心;所述人体感应模块在预定范围内感应到人体信号时,触发所述摄像头采集信息;
所述通讯模块用于将垃圾箱采集模块采集的信息传递至数字控制单元和手持移动端,使环卫人员及时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用于采集人员脸部特征,并将其发送至人脸识别模块进行数据比对和分析;所述摄像头还用于采集人员体型特征,并将其发送至体型识别模块进行数据比对和分析;将两个所述数据比对和分析结果共同传递至监控中心。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模块包括人脸图像特征提取单元、灰度处理单元、去噪单元、图像增强单元;所述体型识别模块包括体型图像特征提取单元、灰度处理单元、去噪单元、图像增强单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箱还包括wifi装置,所述wifi装置包括wifi信号收发器、用于处理wifi信号的终端模块;所述wifi信号收发器安装于垃圾箱箱体的外部,所述终端模块设置于垃圾箱箱体内部并与数字控制单元电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wif装置还包括一流量控制单元,对用户连接通讯的流量进行控制,保留出市政控制终端与垃圾箱之间的通讯有效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箱箱体上还设置有应急照明模块。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箱状态采集模块包括重量采集单元、烟雾气敏采集单元、GPS定位单元、超声波传感器单元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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