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73775.8 | 申请日: | 2019-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847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5 |
发明(设计)人: | 刘钊;李力;李江涛;邹晓磊;刘太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大升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壹品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56 | 代理人: | 唐敏;江文鑫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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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卸荷式 单排 支护 结构 | ||
1.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抵触基坑壁的支护桩、卸荷板、挡板以及回填层,所述卸荷板的一端与所述支护桩的顶部呈冠梁连接,所述卸荷板的另一端背离所述冠梁方向延伸布置;所述挡板的下部与所述支护桩呈冠梁连接,所述挡板的上部朝上延伸布置;所述回填层分别处于所述支护桩和所述卸荷板的上方,且所述回填层分别抵触所述支护桩和所述卸荷板,所述挡板抵触所述回填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地面放坡形成边坡面,所述坡面呈倾斜布置,所述边坡面的顶部与地面标高平齐布置,所述边坡面的底部与所述卸荷板的另一端呈连接布置;所述挡板、所述支护桩、所述卸荷板与所述坡面依次围合形成填充空间,所述填充空间填充土体形成所述回填层。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地面沿1:1的比例放坡,形成所述边坡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桩具有朝上的顶端面,所述卸荷板具有朝上的上端面,沿水平方向,所述支护桩的顶端面与所述卸荷板的上端面呈平齐布置;所述卸荷板具有背离上端面的底部,所述边坡面的底部与所述卸荷板的底部呈连接布置。
5.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桩具有背离基坑壁的外端面,所述挡板具有背离所述回填层的外端面,所述支护桩的外端面与所述回填层的外端面呈平齐布置。
6.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的上部朝上延伸至地面标高。
7.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包括多个所述挡板,所述支护桩包括多个荤桩以及多个素桩,各个所述荤桩与各个所述素桩呈交错咬合布置;所述荤桩的顶部和所述素桩的顶部分别设有所述冠梁,各个所述荤桩与各个所述挡板呈一一对应布置,且所述荤桩的顶部与所述挡板呈固定布置,各个所述素桩与各个所述挡板呈一一对应布置,且所述素桩的顶部与所述挡板呈固定布置;相邻所述挡板呈对接固定布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包括多个所述卸荷板,各个所述荤桩与各个所述卸荷板呈一一对应布置,且所述荤桩的冠梁与所述卸荷板的一端呈固定布置,各个所述素桩与各个所述卸荷板呈一一对应布置,且所述素桩的冠梁与所述卸荷板的一端呈固定布置;相邻所述卸荷板呈对接固定布置。
9.如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地面朝下凹陷形成排水沟,所述排水沟处于所述冠梁的正上方,且所述排水沟处于所述挡板与所述边坡面之间。
10.如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卸荷式单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填层具有朝上的顶端面,所述回填层的顶端面设有硬化层,所述硬化层与所述地面标高平齐,所述硬化层平铺所述回填层的顶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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