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90952.3 | 申请日: | 2019-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519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2 |
发明(设计)人: | 赵志刚;马玉书;张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春路通轨道车辆配套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70/54 | 分类号: | B29C70/54;B29C70/30 |
代理公司: | 长春众益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22211 | 代理人: | 余岩 |
地址: | 130216 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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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钢 整体 卫生间 工装 | ||
1.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立柱、上固定架、下固定架,上固定架和下固定架与卫生间上顶和下底的轮廓吻合,所述的立柱为带滑槽的铝型材,所述的上固定架和下固定架均由带滑槽的铝型材连接而成,作为立柱的铝型材一面两根对称连接于上下固定架之间且与上顶和下底的轮廓相连,在铝型材之间的连接处设一直角连接块,直角连接块与铝型材相连接的面上开有长条形调节槽,通过螺栓置于铝型材滑槽内紧固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铝型材有一至两个面带滑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铝型材内开有减重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铝型材内开有减重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固定架和下固定架上设有相互垂直的两个筋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钢整体卫生间分模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角连接块两侧面设有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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