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96033.7 | 申请日: | 2019-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9799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2 |
发明(设计)人: | 肖磊;方晓钟;王潇翔;李红;丁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5/02 | 分类号: | E04F15/02 |
代理公司: | 合肥兴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48 | 代理人: | 王伟 |
地址: | 230051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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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全包覆木塑共挤 地板 | ||
1.一种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木塑地板单元本体以及将各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相连的固定卡扣;所述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两侧为拼接侧,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所述拼接侧上分别开设有横截面呈矩形的通槽;所述固定卡扣包括横置板以及固定于横置板上端、且分别延伸进相邻两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通槽内的两卡条,所述横置板的左右两侧分别垫设于相邻的两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底部,横置板的中部向上固定有卡条,所述卡条分别与对应的通槽卡接配合;此外,所述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板身,由内至外,还依次包括中部开设有若干圆形空腔口的木塑芯基层以及包覆于木塑芯基层外周的全包覆层,并且,位于所述木塑地板单元本体上表面与下表面上的全包覆层上还分别成型有压花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塑地板单元本体上各通槽的延伸方向与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长度设置方向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的槽壁与所述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表面之间圆滑过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具体开设于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拼接侧中部,并且,通槽的开槽深度为8mm,开槽宽度为6-7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卡条为“L”型结构,分别包括纵向延伸条与横向延伸条;所述纵向延伸条的底端与横置板顶端相接,其另一端自横置板的中部向上倾斜延伸至延伸到相应通槽的槽口底端边缘处,并于此处横向延伸出所述横向延伸条;所述横向延伸条为“S”形结构,横向延伸条的延伸方向朝向通槽设置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延伸条的底端与通槽的底部槽壁抵接,纵向延伸条的侧壁与通槽下方的拼接侧侧壁抵接,横置板的左右两侧与相邻的两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底部抵接;在所述横向延伸条、纵向延伸条以及横置板的配合作用下,所述固定卡扣将相邻的两木塑地板单元本体固定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空腔口的延伸方向与木塑地板单元本体的长度设置方向一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空腔口的内径尺寸为14mm,并且,各圆形空腔口之间等距布置。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全包覆木塑共挤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全包覆层具体为PE木塑制全包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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