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20078.3 | 申请日: | 2019-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104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4 |
发明(设计)人: | 刘宜东;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14;F16M11/24 |
代理公司: | 青岛博展利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87 | 代理人: | 刘梦希 |
地址: | 401331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媒体 拍摄 设备 专用 支架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包括主支架,所述主支架中上部固定穿插安装一个支撑圆盘,所述支撑圆盘外表面等距离固定安装三个副支撑装置,所述支撑圆盘前部左侧开有一个储物槽,所述主支架上部固定安装一个限高装置,所述限高装置上端设置有一个万向活动装置,所述万向活动装置上端固定安装一个限宽卡槽装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通过设置限高装置,可以实现不同场景下不同高度的媒体拍摄设备调试,通过设置万向活动装置,可以实现不同场景下不同方位的媒体拍摄设备调试,并且通过设置限宽卡槽装置,可以固定不同大小的拍摄设备,整个装置的结构简单,设备安装拆卸方便,灵活性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媒体拍摄设备支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
背景技术
媒体拍摄过程中最重要的东西便是设备支架,需要用到支架来支撑媒体拍摄设备,以便拍摄者能够进行拍摄,在现有的拍摄设备支架中,由于只能同一水平方向上进行拍摄,而无法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拍摄,大大的增加了拍摄者在拍摄过程中复杂程度,并且现有的拍摄设备支架不能够安装不同大小规格的媒体拍摄装置,增加了拍摄者在更换不同大小设备时的复杂程度,不具有较好的灵活性,而对于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要具有很好的灵活性,故此,我们提出一种新型的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媒体拍摄设备专用支架,包括主支架,所述主支架上部固定安装一个支撑圆盘,所述支撑圆盘外表面等距离固定安装三个副支撑装置,所述支撑圆盘前部开有一个储物槽,且储物槽位于前部两个副支撑装置之间,所述主支架上端固定安装一个限高装置,所述限高装置上端设置有一个万向活动装置,所述万向活动装置上端固定安装一个限宽卡槽装置。
优选的,所述副支撑装置包括左连接板、右连接板、连接轴、连接螺帽和副支撑杆,所述连接螺帽设置有两个,所述副支撑杆位于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之间,所述连接轴依次穿过左连接板、副支撑杆和右连接板并通过连接螺帽将左连接板、副支撑杆和右连接板活动连接在一起,所述副支撑装置通过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的后端固定连接在支撑圆盘的外表面。
优选的,所述限高装置包括限高连接柱和限高螺丝,所述限高连接柱的右端开有一个一号穿孔,所述限高连接柱的上端中部开有一个二号穿孔,所述一号穿孔和二号穿孔相通,所述限高连接柱下端中部固定连接在主支架上端。
优选的,所述万向活动装置包括支柱、万向活动球和万向活动支撑板,所述支柱上端固定连接万向活动球,所述万向活动支撑板左端固定安装转向杆,且万向活动支撑板下端开有一个活动球槽,所述万向活动球和活动球槽位置和尺寸相对应,所述万向活动球活动安装在活动球槽内,所述万向活动装置通过支柱和二号穿孔穿插连接与限高装置活动连接在一起。
优选的,所述限宽卡槽装置包括限宽卡槽支撑板、限宽卡块和限宽弹簧,所述限宽卡槽支撑板前端中部开有一个限宽卡槽,所述限宽卡块的右端固定连接在限宽弹簧的一端,所述限宽卡槽的右侧固定连接在限宽弹簧的另一端,所述限宽卡块和限宽卡槽的位置和尺寸大小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限宽卡槽装置通过限宽卡槽支撑板和万向活动支撑板固定连接与万向活动装置固定安装在一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限宽卡槽装置可以使不同大小规格的媒体拍摄设备固定在支架上,而且通过拉伸限宽卡块能够方便拆卸不同大小规格的媒体拍摄设备,操作简单,灵活方便,通过设置万向活动装置和限高装置能够让固定在支架上的媒体拍摄设备根据拍摄者的意愿实现不同高度以及同一高度多方位的拍摄,通过设置三个副支撑装置与主支架能够让拍摄设备与支架更加稳固,通过设置储物槽可以装入充电装备给拍摄设备充电。
附图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未经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420078.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