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23126.4 | 申请日: | 2019-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9420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5 |
发明(设计)人: | 金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广播电视台) |
主分类号: | H04N21/4385 | 分类号: | H04N21/4385;H04N21/61;H04N21/643;H04N21/2389 |
代理公司: | 南京业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321 | 代理人: | 缪友益 |
地址: | 210001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广播 电视节目 传输 系统 | ||
1.一种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发送部分、接收部分以及远程通讯部分;
所述发送部分与接收部分均包括网络导播设备和CPE客户终端设备,所述网络导播设备和CPE客户终端设备通讯连接;所述发送部分的网络导播设备与广播电视播控端通讯连接,接收所述广播电视播控端发出的电视信号,所述接收部分的网络导播设备与各电视播出机构通讯,向各电视播出机构发出电视信号;
所述远程通讯部分包括发送端基站和接收端基站,所述发送端基站和接收端基站均为5G基站,并进行基于5G的远程通信,所述发送端基站与发送部分的CPE客户终端设备通讯连接,所述接收端基站与接收部分的CPE客户终端设备通讯连接,形成节目传输链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通讯部分的发送端基站与接收端基站之间通过云端或边缘数据节点进行远程通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播出机构与接收部分的网络导播设备通过网线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播出机构与用户终端接收设备通过有线网络、无线信号塔或卫星地面站进行通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导播设备为NScaster 558或NScaster35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CPE客户终端设备为HUAWEI 5G CPE 1.0-LF 7880或HUAWEI H112-37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广播电视台),未经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广播电视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42312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颗粒物传感器和电子设备
- 下一篇:门盾防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