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50749.0 | 申请日: | 2019-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6806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白斌;袁辉伟;童闯;李灿;赵庆;朱一;陈宝明;谷英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阳江市杰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
主分类号: | B65D33/34 | 分类号: | B65D33/34;H05K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杨艳 |
地址: | 529931 广东省阳江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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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伪 功能 电子产品 屏蔽 操作 物证 | ||
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所述物证袋的材质为塑料膜,所述塑料膜的内侧设有非透视涂层,所述塑料膜的外侧设有镀铝涂层,所述物证袋的袋口处设有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所述袋口外侧粘合处设有掲开留痕防伪胶条。通过组合设置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以及掲开留痕防伪胶条,使得无论通过直接撕开或高温熔胶的方式开启物证袋,都会留下标识,使得物证袋在非法开启后,无法被伪装地重新封闭,以佯作未曾开启,从而提高物证袋所存放物证的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
背景技术
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用于暂存作为物证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现有技术中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不具备防伪功能,导致物证袋在存放作为物证的电子产品后,有可能被非法开启,而又被伪装地重新封闭,以佯作未曾开启,导致电子产品所承载的证据有可能被非法篡改、删除。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其具有防伪功能。
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所述物证袋的材质为塑料膜,所述塑料膜的内侧设有非透视涂层,所述塑料膜的外侧设有镀铝涂层,所述物证袋的袋口处设有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所述袋口外侧粘合处设有掲开留痕防伪胶条。
具体地,所述镀铝涂层的外侧设有白色油墨涂层。
具体地,当处于预定温度以下,所述掲开留痕防伪胶条会在揭开袋口的过程中留下痕迹,而所述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不会变色;当处于所述预定温度以上,所述掲开留痕防伪胶条不会在揭开袋口的过程中留下痕迹,而所述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会变色,所述预定温度为a,60℃≤a≤70℃。
具体地,所述预定温度为a,a=65℃。
具体地,所述物证袋的左、右两侧均留有宽度在3mm以上的焊接边缘。
具体地,所述焊接边缘由两层塑料膜的边缘热压而成,所述焊接边缘带有防伪图案。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由于物证袋的袋口处(图1中两条点划线B之间的区域)设置有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当不法分子采用加热熔化袋口处防伪胶条的方式来开启物证袋时,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会产生相应的变色(不可逆变色),从而对物证袋作出不可磨灭的标识。由于袋口外侧粘合处(图1中两条虚线A之间的区域)设置有掲开留痕防伪胶条,当不法分子采用直接撕开袋口的方式来开启物证袋时,掲开留痕防伪胶条会在开启后的袋口外侧留下痕迹,从而对物证袋作出不可磨灭的标识。通过组合设置升温变色不可逆油墨线以及掲开留痕防伪胶条,使得无论通过直接撕开或高温熔胶的方式开启物证袋,都会留下标识,使得物证袋在非法开启后,无法被伪装地重新封闭,以佯作未曾开启,从而提高物证袋所存放物证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的示意图;
图2为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的剖切分层结构示意图。
图中:1、焊接边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见图1、图2,带防伪功能的电子产品屏蔽操作物证袋,物证袋的材质为塑料膜。塑料膜的内侧设有非透视涂层,以遮盖物证袋所储存的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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