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载无人机放飞室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54851.8 | 申请日: | 2019-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1637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8 |
发明(设计)人: | 李承涛;陈小二;王营;王向阳;高君凯;王正;孙扬;门阳;佟明;安吉斯;肖健;李志新;魏明明;黄仁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11 | 分类号: | B60P3/11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72 | 代理人: | 陈变花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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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载 无人机 放飞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载无人机放飞室,包括顶部设置有电动天窗的无人机放飞室壳体,所述无人机放飞室壳体内设置有升降平台,升降平台上放置有无人机;所述无人机放飞室壳体设置于装载无人机放飞室的车的操控室后方,所述操控室与装载无人机放飞室的车的驾驶室相连,并且无人机放飞室壳体通过隔断与操控室隔开。当无人机要进行放飞时,操作员在操控室内控制电动滑块向上滑动,带动放置在托盘上的无人机向上运动,电动天窗打开,无人机启动,飞向车外实现实现了车载无人机的自动放飞。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具体是一种车载无人机放飞室。
背景技术
车载无人机放飞室为在车内设置一个存放无人机的空间,方便无人机的室外携带,且在车内设有操控无人机的操控室,方便观察无人机的实时影像和对无人机的操作控制,操控室安装在车内,可随着无人机进行移动,扩大了无人机的飞行范围和对无人机的保护。
现有的车载无人机放飞室不能进行车内自动放飞,给操作员带来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载无人机放飞室,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车载无人机放飞室,包括顶部设置有电动天窗的无人机放飞室壳体,所述无人机放飞室壳体内设置有升降平台,升降平台上放置有无人机;所述无人机放飞室壳体设置于装载无人机放飞室的车的操控室后方,所述操控室与装载无人机放飞室的车的驾驶室相连,并且无人机放飞室壳体通过隔断与操控室隔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升降平台包括升降杆,升降杆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无人机放飞室壳体的顶部和底部,升降杆上滑动安装有电动滑块,电动滑块安装有托盘,无人机放置在托盘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操控室的侧壁上设置有无人机显示屏,无人机显示屏并排放置有勘探显示屏,无人机显示屏和勘探显示屏的下方设置有工作台面,工作台面的下部设置有物品柜和机柜,无人机显示屏和勘探显示屏的正前方设置有旋转座椅。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托盘转动安装在滑块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动天窗的材质为不锈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载无人机放飞室,包括顶部设置有电动天窗的无人机放飞室壳体,所述无人机放飞室壳体内设置有升降平台,升降平台上放置有无人机;所述无人机放飞室壳体设置于装载无人机放飞室的车的操控室后方,所述操控室与装载无人机放飞室的车的驾驶室相连,并且无人机放飞室壳体通过隔断与操控室隔开。通过在无人机放飞室壳体中设置升降平台,使升降平台可自动上升进行无人机放飞,实现了车载无人机的自动放飞;通过在操控室内设置无人机显示屏和勘探显示屏,使操作员可观察无人机的实时影像和车辆行驶前方的视频,以备操作员判断是否有测量关键点。
附图说明
图1为车载无人机放飞室的示意图。
图中:1-驾驶室、2-操控室、3-无人机放飞室壳体、4-隔断、5-升降平台、6-无人机、7-电动天窗、8-升降杆、9-电动滑块、10-托盘、11-无人机显示屏、12-勘探显示屏、13- 工作台面、14-物品柜、15-机柜、16-旋转座椅。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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