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支护结构及支护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60434.4 | 申请日: | 2019-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3699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7 |
发明(设计)人: | 阳凤萍;周书东;张彤炜;谢璋辉;廖俊晟;张益;任夏;梁荣耀;麦镇东;叶雄明;刘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5/04;E02D5/06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张艳美;莫建林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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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护 结构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支护结构及支护系统,其中,所述支护结构包括第一板桩结构、第二板桩结构、第三板桩结构、桩顶支护组件及封堵结构,所述第一板桩结构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第一侧面,所述第二板桩结构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第二侧面,所述第三板桩结构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第三侧面,所述桩顶支护组件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顶部,所述第一板桩结构、所述第二板桩结构以及所述第三板桩结构三者分别与所述桩顶支护组件固定连接,所述封堵结构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板桩结构上并位于所述基础连系梁的下方,以对所述基础连系梁底下空间进行封堵。本实用新型的支护结构可避免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受到破坏,又能保证基坑支护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支护结构及支护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大部分基坑,都是因为建筑物新建地下空间建设而产生的。随着城市改造工程的增加,既有建筑物新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开始出现,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中基础梁较易影响新建基坑的支护。尤其是在既有建筑物室内外新建基坑的施工工程中,既有建筑物的室内新建基坑与室外新建基坑之间的连接段处会有幕墙基础梁和钢结构基础连梁,在既有建筑物室内外开外土方来建设基坑时,容易对既有建筑物室内外新建基坑连接段的幕墙基础梁和钢结构基础连梁等原有结构造成破坏,现有的工程中针对既有建筑物室内外新建基坑穿越基础梁的的情况偏少,此种情况下,缺少一种可保证原有结构不受破坏以及保证既有建筑物室内外新建基坑的支护安全性的支护结构。
因此,急需一种既能不破坏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又能保证基坑支护安全性的支护结构及支护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避免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受到破坏,又能保证基坑支护安全性的支护结构。
本发明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避免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受到破坏,又能保证基坑支护安全性的支护系统。
为实现上述第一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支护结构,用于对建筑物室内外新建基坑之间的连接段、基础梁及基础连系梁进行支护,所述连接段具有第一侧面、第二侧面及第三侧面,所述第二侧面连接于所述第一侧面与所述第三侧面之间,所述基础连系梁穿设于所述第二侧面,所述支护结构包括第一板桩结构、第二板桩结构、第三板桩结构、桩顶支护组件及封堵结构,所述第一板桩结构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第一侧面,所述第二板桩结构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第二侧面,所述第三板桩结构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第三侧面,所述桩顶支护组件设置于所述连接段的顶部,所述第一板桩结构、所述第二板桩结构以及所述第三板桩结构三者分别与所述桩顶支护组件固定连接,所述封堵结构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板桩结构上并位于所述基础连系梁的下方,以对所述基础连系梁底下空间进行封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支护结构通过将第一板桩结构、第二板桩结构以及第三板桩结构对应设置在连接段暴露在外的第一侧面、第二侧面以及第三侧面,以抵抗水平方向的土压力,再通过桩顶支护组件将第一板桩结构、第二板桩结构、第三板桩结构三者固定定位,同时可对支护连接段的顶部外缘起支护座椅,从而保证连接段土体的支护安全性,并通过在基础连系梁的下方设置封堵结构,从而对基础连系梁底下空间进行封堵,避免由于基础连系梁底下的土方被开挖而导致连接段的第二侧面的土方发生坍塌,进而避免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受到破坏。因此,本发明的支护结构可避免既有建筑的原有结构受到破坏,又能保证基坑支护安全性;另外,第一板桩结构、第二板桩结构、第三板桩结构、桩顶支护组件及封堵结构可采用装配式施工,施工简单方便,施工速度快,大大降低此类基坑的施工成本和工期,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可回收利用,较好践行绿色环保理念。
较佳地,所述第一板桩结构包括若干个第一钢板桩,各所述第一钢板桩呈竖直地设置于所述第一侧面,各所述第一钢板桩依次相接。
较佳地,所述第二板桩结构包括若干个第二钢板桩,各所述第二钢板桩呈竖直地设置于所述第二侧面,各所述第二钢板桩依次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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