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558055.9 | 申请日: | 2019-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746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30 |
发明(设计)人: | 李景全;保巨宽;李嘉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润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B01D5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36号“***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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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焚烧 烟气 一体化 净化 装置 | ||
1.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1)、隔板(2)、进风口(3)、排风口(4)、喷淋箱(5)、第一烟气通道(6)、油水过滤箱(7)、烟气进口(8)、烟气排口(9)、第二烟气通道(10)、蜂窝电坊(11)、第三烟气通道(12)、活性炭吸附箱(13)、水箱(14)、抽水管(15)、水泵(16)、进水管(17)、喷淋管(18)、喷淋头(19)、引风机(20)和排风管(21),所述外壳(1)的内部设置有内腔,所述隔板(2)固定设置于内腔的底端,所述进风口(3)设置于外壳(1)的左端并与内腔相通,所述进风口(3)位于隔板(2)的上方,所述排风口(4)设置于外壳(1)的顶端右侧并与内腔相通,所述喷淋箱(5)固定设置于隔板(2)的顶端左侧,所述喷淋箱(5)的进气口与进风口(3)相通,所述水箱(14)固定设置于内腔的左端并位于隔板(2)的下方,所述水泵(16)固定设置于内腔的底端,所述水泵(16)的左端与抽水管(15)的右端固定连接,所述抽水管(15)的左端与水箱(14)的右端固定连接,所述水泵(16)的顶端与进水管(17)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进水管(17)的顶部与喷淋管(18)的右端固定连接,所述喷淋管(18)均匀设置于喷淋箱(5)的中部,所述喷淋头(19)固定设置于喷淋管(18)的底端,所述第一烟气通道(6)设置于喷淋箱(5)的右端,所述第一烟气通道(6)的顶部与喷淋箱(5)的顶端排气口连通,所述油水过滤箱(7)固定设置于第一烟气通道(6)的右端,所述烟气进口(8)设置于油水过滤箱(7)的底端,所述烟气排口(9)设置于油水过滤箱(7)的顶端,所述第一烟气通道(6)的底部与烟气进口(8)连通,所述第二烟气通道(10)固定设置于油水过滤箱(7)的右端,所述第二烟气通道(10)的顶部与烟气排口(9)连通,所述蜂窝电坊(11)固定设置于第二烟气通道(10)的右端,所述蜂窝电坊(11)内设置有蜂窝电场,所述蜂窝电坊(11)的左端进气口与第二烟气通道(10)的中部连通,所述第三烟气通道(12)固定设置于蜂窝电坊(11)的右端,所述蜂窝电坊(11)的右端排气口与第三烟气通道(12)的中部连通,所述活性炭吸附箱(13)固定设置于内腔的右端,所述活性炭吸附箱(13)的底端进气口与第三烟气通道(12)的底部连通,所述引风机(20)固定设置于内腔的底端右侧,所述引风机(20)的顶端与排风管(21)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排风管(21)的顶端与活性炭吸附箱(13)的顶端排气口连通并与排风口(4)相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箱(5)内至少设置有两组喷淋管(18)和喷淋头(19)。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蜂窝电坊(11)的进气口为大面积进气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蜂窝电坊(11)内至少设置有两组蜂窝电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箱(13)内至少设置有两组活性炭吸附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焚烧炉烟气一体化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控柜(22),所述电控柜(22)固定设置于内腔的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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