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578772.8 | 申请日: | 2019-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431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31 |
发明(设计)人: | 曹诗定;曾格华;王伟;胡昌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31/00 | 分类号: | E02D3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华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70 | 代理人: | 彭年才 |
地址: | 518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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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下 既有 通道 拱形 临时 悬吊 保护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属于市政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该系统包括基础、拱形主梁、下弦拉杆、横向系杆以及悬吊拉索。拱形主梁呈拱形,既有通道两侧边的基础上分别固定有一榀所述拱形主梁,每榀拱形主梁拱脚间设有下弦拉杆,两侧边的拱形主梁之间通过横向系杆相连接。拱形主梁底部按一定间距设有悬吊拉索,形成悬吊系统,悬吊系统的底部通过连接件与既有地下通道相连接。通过本系统对既有通道进行悬吊保护,再在其下方可无任何限制地明挖施工地下设施,造价低廉、施工方便,突破了常规做法中的诸多限制。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市政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
背景技术
在城市繁华区域修建地下设施,常遇到下穿既有地下通道的情况,如下穿既有明挖施工的车行通道、人行通道或者地铁隧道,且施工期间需保证通道交通功能不受影响。为保障既有通道结构的安全,现常采用顶管法或管幕箱涵法顶推施工。但采用顶管法或管幕箱涵法顶推施工时,需保证新建结构与既有结构间预留一定覆土厚度,通常不小于3米,工程造价高,且只能直线顶进。当受标高控制,两者净距小于3米时,采用现有的顶管法或管幕箱涵法顶推施工风险较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近距离下穿地下既有通道施工时,两者需保证一定净距,且只能直线顶进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包括基础、拱形主梁、横向系杆以及悬吊拉索;所述基础竖向设置在既有通道的两侧边,其顶端高于既有通道,其底端低于新建的地下设施;所述拱形主梁呈拱形,既有通道两侧边的基础上分别固定有一榀所述拱形主梁,既有通道两侧边的拱形主梁之间通过若干间距设置的横向系杆相连接;所述拱形主梁底部按一定间距设有若干所述悬吊拉索,形成悬吊系统,所述悬吊系统的底部通过连接件与待保护的既有地下通道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拱形主梁为钢桁架、钢管混凝土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拱形主梁呈弧形。
进一步的,所述拱形主梁的底部还设置有下弦拉杆,所述下弦拉杆连接每榀拱形主梁两拱脚。
进一步的,所述下弦拉杆为高强钢索。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件具备调节功能,调节过程中,所述连接件能沿其自身长度方向伸缩,以调节悬吊拉索对既有通道的拉力。
进一步的,所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或桩基础。
进一步的,所述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还包括素混凝土,所述素混凝土填充于既有通道与新建的地下设施之间。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针对近距离下穿地下既有通道施工提供了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悬吊保护系统及方法。通过本系统对既有通道进行悬吊保护,再在其下方可无任何限制地明挖施工地下设施,造价低廉、施工方便,突破了常规做法中的诸多限制。同时,本系统的施工方法限制因素少,施工过程简单、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的立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的横断面示意图;
图3是图1所示拱形临时悬吊保护系统的施工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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