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中竞争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1667955.7 | 申请日: | 2019-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512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6 |
发明(设计)人: | 孙长东;詹永强;潘友田;沈林沼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州万际航空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27/133 | 分类号: | A63H27/133;A63F13/90;B64C39/02;B64D47/08 |
代理公司: | 杭州橙知果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61 | 代理人: | 余成鹏 |
地址: | 3176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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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中 竞争 无人机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空中竞争无人机,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无人机只应用于拍摄夜景等航拍技术,缺乏趣味性的问题。本空中竞争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机体、遥控器、VR眼镜、地面显示屏以及设定于无人机机体和遥控器内的镭战控制系统,无人机机体上设置有枪管和激光发生器,无人机机体的两侧均设置有激光接收器,遥控器控制无人机机体飞行和激光发生器的发射,镭战控制系统设定每台无人机机体的激光发生器一次性只能发射默认次数,当超过默认次数后,遥控器能够模拟更换弹闸重置发射的机会,无人机机体上还具有航拍系统并通过VR眼镜将空中的竞争视角传输于操作者的视觉上。本实用性具有实现无人机空中竞争从而能够提高趣味性的优点。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无人机,特别涉及一种空中竞争无人机。
背景技术
传统的无人机多用于航拍、爱好者的个人娱乐,其功能性得不到充分的应用;而用于竞技领域的无人机大多是体现在竞速上,缺乏一种直接的对抗性。就好比跑步比赛与拳击比赛,同样是竞技,却缺乏一种刚硬的对抗性。而且,现代电子竞技已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娱乐方式。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实现无人机空中竞争从而能够提高趣味性的空中竞争无人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空中竞争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机体、遥控器、VR眼镜、地面显示屏以及设定于无人机机体和遥控器内的镭战控制系统,所述的无人机机体上设置有枪管和激光发生器,所述无人机机体的两侧均设置有激光接收器,所述的遥控器控制无人机机体飞行和激光发生器的发射,所述的镭战控制系统设定每台无人机机体的激光发生器一次性只能发射默认次数,当超过默认次数后,所述的遥控器能够模拟更换弹闸重置发射的机会,所述的无人机机体上还具有航拍系统并通过VR眼镜将空中的竞争视角传输于操作者的视觉上。
在上述的一种空中竞争无人机中,所述的无人机机体上设置有发烟装置。
在上述的一种空中竞争无人机中,所述的镭战控制系统将对战中无人机机体的战损情况以图像的形式反馈于地面显示屏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空中竞争无人机中通过激光发生器和激光接收器实现多台无人机的对打,其对战情况则通过地面显示屏反馈于群众,操作者使用遥控器操控无人机的飞行和发射激光,重要的是,本空中竞争无人机中的航拍系统通过增强内部的通讯系统把当前视场图像实时传给操作着的VR眼镜上,每个操作者仿佛坐在属于自己的战机的机舱内真实空战,具有丰富的趣味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空中竞争无人机中无人机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空中竞争无人机中遥控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空中竞争无人机中无人机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无人机机体;2、遥控器;3、枪管;4、激光发生器;5、激光接收器;6、发烟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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