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704613.8 | 申请日: | 2019-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2492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4 |
发明(设计)人: | 蹇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兰州中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7/22 | 分类号: | G09F7/22;G09F1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30050 甘肃***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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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通信工程 便携式 警示 装置 | ||
1.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包括立柱(8)和底座(9),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9)的上方设置有支撑板(7),所述支撑板(7)的上端中部固定有安装板(10),所述安装板(10)的上端设置有旋转板(11),所述旋转板(11)的上端固定有安装框(6),所述安装框(6)的上端固定有顶板(3),所述顶板(3)的内部设置有蓄电池(1),所述安装框(6)的内部固定有警示板(4),所述安装框(6)的左右侧壁相对应警示板(4)的前后方的位置处均固定有LED灯(5),所述旋转板(11)的下端固定有旋转齿轮(16),所述安装板(10)的上端开设有齿轮槽(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3)的外部前端设置有密封框(14),所述密封框(14)上设置有螺丝(13),所述密封框(14)通过螺丝(13)安装在顶板(3)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齿轮(16)设置在齿轮槽(18)内,所述旋转齿轮(16)与齿轮槽(18)啮合连接,所述底座(9)上端的四边角处均固定有立柱(8),所述支撑板(7)的下端固定在立柱(8)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3)的下端的四边角处均固定有限位杆(12),所述支撑板(7)的上端相对应限位杆(12)的位置处开设有环槽(17),所述限位杆(12)的下端设置在环槽(17)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6)的前后端均固定有玻璃板(15),所述LED灯(5)设置在玻璃板(15)与玻璃板(15)之间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通信工程用便携式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框(14)的右方的顶板(3)的位置处固定有开关(2),所述支撑板(7)的下端固定在立柱(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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