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743417.1 | 申请日: | 2019-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8104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殷怀堂;陈企华;周汉红;戚天新;耿垚瑜;梅比;刘忠民;葛立芳;殷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戎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D5/04 | 分类号: | F42D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创至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17 | 代理人: | 张希宇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式 爆炸 物品 自动 销毁 装置 | ||
1.一种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舱、运送料单元、燃烧炉、燃烧器以及控制单元;其中,
所述机舱从上游至下游依次分为取料室、燃烧室及控制室;
所述运送料单元包括盛料架、可折叠支撑架以及工作臂;所述可折叠支撑架和所述工作臂从上游至下游依次固定安装在所述取料室内;所述盛料架放置在所述可折叠支撑架上,所述工作臂用于取料,并将原料运送至下游的所述燃烧炉的进料口;
所述燃烧炉位于所述燃烧室,其包括炉体以及排烟管,所述进料口设置在所述排烟管的上部;所述炉体的底部设置有炉渣清理机构;配合燃烧炉在所述控制室内设置有所述燃烧器;燃烧器的喷火嘴伸入所述炉体内,以对炉体内原料进行加热燃烧,实现废旧爆炸物品的爆炸销毁;所述控制单元位于所述控制室,用于控制销毁装置的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叠支撑架包括设置在所述机舱内的支柱,所述支柱的顶部铰接有支撑平台,所述支撑平台的顶部下方设置有横向支杆,所述横向支杆的两端各连接一根平台支杆,所述平台支杆的另一端均与所述支柱的中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臂包括设置在所述取料室底部的转动油缸,所述转动油缸上设置有导向柱,所述导向柱上固定设置有升降油缸,所述升降油缸的活塞杆顶部固定设置有料盒取放装置,所述料盒取放装置用于完成料盒的抓取与释放。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料盒取放装置包括两个上下水平设置的平衡油缸,其中,上方的所述平衡油缸的活塞杆顶部设置有抓取钩,下方的所述平衡油缸的活塞杆顶部设置有顶推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盛料架设置有三层料盒导向及滑动轨道;配合所述料盒导向及滑动轨道,在料盒的底部设置有滑槽;料盒导向及滑动轨道倾斜放置,其上设置有若干个料盒,料盒导向及滑动轨道的顶部设置限位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的排烟通道为“之”字形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清理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炉体底部的底盖,配合所述底盖设置有底盖锁止机构及底盖开启机构,所述底盖的一端铰接在所述燃烧室内,另一端为自由端;所述底盖锁止机构为与所述自由端相适配的锁钩,所述锁钩的一端铰接在自由端上方的燃烧室内,另一端与锁止油缸的活塞杆端部铰接,所述锁止油缸的缸体铰接在燃烧室内;所述底盖开启机构包括开启油缸,所述开启油缸的缸体中部铰接在燃烧室内,开启油缸活塞杆的顶部与所述底盖的中部铰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盖的上端面,即底盖与所述炉体内部相对的一面设置有若干条凹槽,用于供炉体内熔融状态的物质流通。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盖的自由端设置有滑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爆炸物品自动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配合所述燃烧器,在所述控制室设置有与燃烧器相连的鼓风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戎泰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戎泰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74341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实现嵌件安装保护和精准定位的模具
- 下一篇:一种一体式玻片培养盒